珍镇镇挠了挠脸颊,没有说话,继续转身疾行。
又过去三天......
珍镇镇不走了,他无比纳闷地看着完好无损的凯萨,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头顶。
“你体内的细胞能量,不是早就消耗空了吗?为什么你的身体没有瘦下来?”
美食细胞能带给人强大的力量,
但也会加重人体的负担。
每时每刻,美食细胞都在飞速地消耗能量。
因此,具备了美食细胞的人,每天都要摄入大量的热量。
像阿虏那样的人,每天至少需要摄入十万10万千卡的热量,才能维持基本的新陈代谢。
如果把这些热量,换算成体脂含量,则有足足15KG。
而凯萨这样更强的人,消耗的热量,会更加夸张。
像这样不吃不喝,枯燥地走上近半个月,
按理说,凯萨的身体应该早就承受不住了,美食细胞得不到能量补充,就会进入自食作用,开始吞噬身体的其他细胞。
这样一来,体重就会迅速下降。
但珍镇镇眼中的凯萨,和十三天前相比,气息没有丝毫的变弱。
这根本不像一个具备了美食细胞的人!
而退一万步,就算凯萨没有美食细胞,十三天不吃不喝,也应该累趴下才对。
但他仍旧屁事没有。
察觉到珍镇镇的疑惑,凯萨耸了耸肩。
“我早就想问了,大师,咱们这走了半个月了,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道理?就不能直说吗?”
珍镇镇翻了个白眼。
直说,你又说不懂。
我这不是用最直接的方式来教你吗?
我教阿虏也是这样教的,怎么到你这里,一点作用都没有呢?
看着凯萨精力充沛的样子,珍镇镇觉得,再这样走下去,先累趴下的人,还真不一定是凯萨。
他这样带着凯萨一直走,说白了,就是想通过消耗光凯萨身上的能量,削减他的体重,来使凯萨达到身心纯净,只剩下对食物的追求和渴望的念头。
那就是食义!
可是没想到......
想到这里,他郁闷地晃了晃脑袋。
他指着自己对凯萨说:“你觉得我有多重?”
凯萨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矮胖老头。
虽然看上去很富态,但是体型并没有那么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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