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将手中抓到的东西高高举起。
初一看,只见那是一只野兔,一支红色的利箭射穿了它身子,似乎并无异常,可若细看,却才发现这野兔居然已经有些僵硬,且其箭口处的血痂已凝固,紫红色一片。
而更明显的是,这‘野兔’身材臃肿肥大,常年狩猎之人,一看便知道是喂养出来的,而非野生,这万岁山皇家园林里虽然没有豺狼虎豹,但狐狸、山猫这类抓兔子的却是不少,这兔子真要是野生的,长这么胖,怕是都不知道被吃了多少回、坟头草都得老高了。
“大家射猎不过三炷香时间,这兔子便是一开始就射中,短短三炷香时间,也不至于伤口就已经凝血至此!”呼博尔一边说,一边使劲儿拍了拍那兔子,见其身体受到拍击时的扭动弧度,对于一只新鲜的猎物来说,显然过于僵硬了,他大笑着说:“居然连身体都硬了,这可不是寒冬腊月!何况初春时分的兔子居然能长这么肥,哈哈哈,这宋朝的猎物,怕是真要与正常的不同一些!”
不消说,这只兔子的死亡时间明显不是在这三炷香以内,而野兔一般不可能肥,刚刚经历了寒冬腊月的春季野兔就更不可能这么肥了,因为春天的草青黄不接、夏天的兔子忙着逃命,只有秋季的兔子,水草丰富,且为了囤积脂肪过冬,才有可能肥起来。
很显然,这是一只家兔,还是那种专门喂养来吃的肉兔子。
那些输掉的金人骑兵此时都大笑了起来,这时候的金人还未受到汉化,上层贵族如完颜宗翰这等虽已在学习,但似普通的骑兵等等,尊卑观念、礼仪观念等等都还很薄弱。
刚才输了射猎本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都是憋着口气,此时一听呼博尔道破其中玄机,顿时都哈哈大笑起来。
有吹起口哨的、也有阴阳怪气的:“哈哈哈!比不过就认输,回去好好磨炼技艺,再找回场子,咱们女真人就算三岁小孩都明白的道理,想不到这宋人居然不懂。”
“三岁娃娃都不如,廉耻都不要,还说什么礼仪之邦。”
“打个猎都要靠作弊,连作弊都才只赢咱们三十几只,这等窝囊,扔到关外去怕是要被饿死,就这些脓包还打仗呢?难怪被辽狗压了上百年,哈哈哈哈!”
完颜宗翰说话还讲个章法,可这些金人士卒调侃起人来,那可就是随心所欲了。
这些话诛心啊……是啊,你比不过就比不过,你农耕民族,打猎输给游牧民族有什么好丢脸的?
这本也是赵恒此前预想过、可以接受的失败,只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