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称为‘婚内**’。
应该说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X关系,丈夫能否被定义为**罪,大家还是有争议的。”方轶不自觉的进入了教师的角色,仿佛在给学生讲解案例。
“婚内**?!这都领证结婚了,还构成**啊!两口子滚床单还滚成**犯了!?”钟斌瞪着眼,惊愕的看向方轶。
方轶一笑:“不是这個意思!
是否构成**罪,要看具体案情,您不用这么紧张。
其实从正常的夫妻关系来说,夫妻之间有同居并发生**的权利和义务,谁都不能否认这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
夫妻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后,夫妻关系确立,这就是对同居义务所作的肯定性承诺,这种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始终有效,非经法定程序不会自动消失。
因此,在结婚后,不论是自愿同居,还是一方强行逼迫另一方同居,发生X行为的,丈夫或者妻子均不构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