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意见,如允许延期履行、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款项,将会使法院对被告人的从宽处罚建立在尚不确定的事实基础上,一旦被告人获得从宽处罚后,拒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赔偿义务,受上诉不加刑原则所限,二审法院是不能加重其处罚的。
另外,由于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无疑会损害裁判权威,也会使被害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所以二审法院会不会改判,我不好说,但是我建议您做最坏的打算,不要太乐观。”方轶道。
“嗯,我明白您的意思,一审时我们就是太乐观了,结果我爱人到现在还无法接受我儿子被判刑的事实。”袁长征明白方轶的话是对的,凡是都有可能出现例外的情况,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