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5、236章(合并一大章) 法庭辩论(5 / 5)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2026 字 2023-06-14

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下:

……胡维军高息向他人借款,并出具借据,借款资金用于股市投资和偿还银行贷款等合法经营活动。认定胡维军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据不足,其确有虚构部分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但其实施这一行为并非为了实现非法占有的目的,故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属于民事欺诈行为,由此与债权人产生的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不应予以刑事追究。胡维军及其辩护人提出不构成诈骗罪的诉辩理由成立,予以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十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胡维军无罪。

……”

当审判长宣读到“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这句话时,方轶知道妥了,胡维军不会蹲大狱了。

审判长宣读完毕判决书后,胡维军并未表现的多么兴奋,脸上的喜悦一闪而过,眼中却充满了泪花,他还有巨额债务要还,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方律师,谢谢!”胡维军看向方轶,满怀真诚的说道。

法警在给胡维军打开手铐的时候,旁听席上的童总走了过来:“老胡,恭喜你。”

胡维军转过头看向童总,没有说哈,只是重重的点了点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