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林刚回到家,手机响了。是李翔瑞的助理打来的,他与冯林一直没断联系,冯林倒不是信任他,而是觉得可以两边咨询,相互印证对方说的话,听听谁说得更有道理。
“您好,刘助理。”冯林接通手机后道。
“冯先生,您儿子的案子判了吗?”刘助理道。
“判了,法院判我儿子五年有期徒刑。”冯林如实道。
“五年?这么多年啊!您得上诉啊,这要是我们李律师代理您儿子的案子,根本不可能判这么多年……”刘助理一顿忽悠。
“那,您的意思是我儿子这案子还有改判的余地?”冯林好奇的问道。
“太有了!如果我们李翔瑞律师代理您儿子的案子,绝地会改判,让您儿子少蹲几年大牢。”刘助理**澎湃的说道。
“那好,我明天上午去找您,咱们谈谈。”冯林被说的心动了。
此时的方轶和周颖已经回到了律所,丝毫不知冯林去找李翔瑞的事。
“方律师,是不是中院判轻了?”周颖走进方轶的办公室,问道。
回来路上周颖想了好久,按照《刑法》规定,被告人冯达年应该被判十年以上才对,为什么会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中院的判决让她非常费解,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学的知识出了问题。
当初方轶建议冯林找被害人,看看被害人能否出一份谅解书,结果被害人避而不见,根本就不搭理冯林。说实话,中院这么判,让方轶也有些困惑,搞不清法官的思路。
“我觉得有可能是法官搞错了!”方轶坐在椅子上想了想道。
“搞错了?”周颖惊讶的看向方轶。
“对,除此以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其他原因。
冯达年抢了十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应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院以冯达年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赃款全部追回归还失主,未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对冯达年从轻处罚没有问题。但在具体量刑时却减轻了处罚,这显然混淆了‘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界限。
在本案不具有任何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中院在法定刑以下量刑,违反了《刑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属于量刑不当。
这对于冯达年非常有利,对咱们来说无所谓,如果检察院不抗诉冯达年算是抄到了,不过我估计检察院十有八九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