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驰的案子开庭了。由于是早上九点开庭,方轶和云乔提前一天乘坐火车到了北面市里预订的酒店。
古驰的案子是公开审理,旁听席上只有古学凯等寥寥数人,被害人没有参加旁听。
检察员拿着起诉书宣读着:“……本院认为,被告人古驰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古驰,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审判长看向被告席上的古驰。
“有异议,我没有抢劫,我只是去帮助郝大元打架,我没想过打劫对方……”古驰极力为自己辩解,眼泪都快下来了。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说道。
“被告人古驰,案发当晚你在路边做什么?”男检察员冷冷的看着被告人,问道。
“当天晚上我同学郝大元和崔东坡请我吃饭,我们在大排档喝酒后,在路上都吐了,我们坐在路边休息……”古驰唯唯诺诺的说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