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五万五千斤(2 / 3)

今五万五千斤劲气的李荒,肉翼白虎很明显不是对手,不过三两下的功夫便被李荒生生打的趴在地上饮恨当场。

见四下无人,李荒身上又忘记带生火之物,看了看肉翼白虎的尸体,李荒拖着尸体来到一片溪流边剥了肉翼白虎的皮毛装起来,顿了顿嘴,李荒张口就往肉翼白虎的身上咬去。

噗嗤!!!

带着温度的血肉入口,李荒大口嚼咽,他倒不在乎这凶兽肉是熟是生,以前在于凝云面前他得收敛着,在于凝雨面前也得收敛着,如今人都不在了,李荒就懒得再把肉给烤熟。

李荒很小时候就发现了,走兽的血肉生吃能顶很久不饿,可若是煮熟了再吃,那就会流失掉很多东西,而且吃多少都不顶饿,李荒自小就比常人力气大的多,饭量更是大的多,此时生吃凶兽肉,喝凶兽血,不过啃了一个大腿就饱饱的拍着肚皮。

“嗝!剩下的明天带去集市上吧!”

李荒嘀咕一声,收起肉翼白虎的尸体,趴在溪流中喝了好几口水,牙缝间还带着些许血迹双手叉腰走在禁区中,一阵好奇怎么自己找了半天都没碰到什么天材地宝。

可他却是浑然不觉自己此时此刻压根就不像个人类,倒更像是一个久在大荒游走的人形凶兽,他身上这些日子沾染的凶兽血着实有点多,等闲弱小的凶兽问到李荒身上的血腥味,早已跑开。

便是有守护天材地宝的凶兽,在问到李荒身上的气味后,也是连忙吃掉天材地宝扭头开跑,免得被李荒连兽带宝搜刮干净。

李荒找了一个白天,什么都没发现,忽然想想,自己其实可以去集市上买天材地宝,或者跟大荒里面的大荒民交换,凶兽肉可是好东西,吃起来强身壮体,大荒民里面也有很多小孩子,家里的大人或许会交换。

一想到此,李荒就开始了寻宝加狩猎,令外界所恐惧的大荒禁区,此时成了李荒的狩猎场。

大荒民中但凡有点本事的人都不会选择继续留在大荒,毕竟这个地方消息闭塞,而且荒芜,千里无人烟,李荒反倒是乐在其中,开开心心狩猎一通,转头离开了禁区,寻到了躲在山洞里面呼呼睡觉的大黄。

“走了走了,该回家了!”

“呜呜!”

大黄见李荒这么晚才回来,不太情愿的呜呜两声,继而驮着李荒往山谷走去之时,它似是想到了什么,抬头看了李荒一眼。

“呜呜?”

“怎么了?我身上有味吗?”

李荒面露不解,引得大黄用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