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怎么了?看同性难道还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成?”
“哈哈哈,文平这话说的对。我们要拥有发现美的眼睛。比如我觉得程重有一点比林里强,那就是脸皮厚,刀枪不入,比防弹衣都厉害。”
程重还以为能听到啥好话呢!谁知道突然来了个这,端起酒杯滋溜一口压了压心火,脸唰一下就红了。
“你们也真是够了,咱们还要在一起住两三年呢!你们就这么埋汰我,小心哪天你们崴了脚,我不帮你们带饭。”
“你小子,就不盼着我们点儿好。对了,你们对未来的期许是什么?趁着今天说起了留学这个事儿,咱们也好好儿聊聊呗!”
“哼哼!我当然是搞我的文学了,这是我一生的挚爱。”
林里觉得程重应该去“uc震惊部”上班才对,互联网时代来临的时候,这家伙那个文风,一定能引领一个时代。想想以前那些个骚了吧唧的书名,就有一种想歪了的感觉。
“我没啥想法,学校把我分配到哪里,我就去哪里,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娶个贤惠的媳妇儿,生一炕的娃娃,小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
“我就想啊!咱们的国家蒸蒸日上,这样普通人的生活底线才能不断的拔高。至于我,有现在母校的这块金字招牌在,国家越好我自然也就越好。”
从这里就能看出几个人的性格。程重有着属于自己的爱好,有着明确的发展方向。
文平呢!小富既安了点儿,但只要不发生什么大的变故,这辈子肯定过的舒舒服服的。
光华的理想就大了,高度也站的足够高。要是有些际遇,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你呢?我们的说完了,轮到你了。”
“我啊!我要把我三个儿子培养起来。一个做文学家,一个做顾家的好男人,还有一个当实干者带领国家进步。”
“嗯!你这有孩子的就是不一样,不像我们,还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想的没有你那么远。”
“不错,孩子多了也好,你自己脑海中那些没有时间精力实现的想法可以让孩子们去实现。毕竟孩子就是自己这辈子的延续啊!”
光华摸着下巴皱眉想着什么,等大家都看向没有发言的他时,这家伙才抬起头来在三人脸上来回扫视了一番。
“光华,你干嘛?看我们干啥?告诉你,哥们儿一喝酒就脸红,这个是遗传,改不了的,可不是代表我不能喝酒啊!”
“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