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这太惊人了!(3 / 4)

人建造,土地所有权全部归属国家,所以,这道观、寺庙一般都是由国家拥有的。

可有些道观、寺庙却是例外,那些是土改前遗留的一些产权问题。

土改前对这方面是没有限制的。

特别是在乡镇的一些道观、寺庙都存在这个问题,就是寺庙、道观在土改前是修行道士、僧侣集体或个人建造、捐赠,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凭证,并且手续合法合规的,所有权全部归其所有,或者存在这问题的,则是由转业僧、尼、道士的子女继承产权……

反正简单的说就是一个意思,土改前情况复杂,那个时期建造的道观土改后分两种情景,一种直接归国有,一种符合情况,又是私人建造或者集体捐赠的,都属于道观集体或者私人所有。

甚至道观修行者如果娶妻生子,或者僧侣转业有家庭,子女都有权这类产权。

陈立突然意识到严重性了。

如果这清风观真是这样,操作一下完全可以按照拆迁算,甚至拆迁政策进行,

以清风观的产权面积,主殿、副殿、侧殿、前后院子、香铺、客房、厨房……这些加起来,果操作一下,那要多少套房?

关键是郭道长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如果知道,按照拆迁手续也是该郭道长**。

那这其中就有很大的问题了。

陈立想到这里,急忙朝秘书吩咐道:“赶紧去查一下清风观所有资料,特别是关于产权的问题!”

“好的,领导。”秘书急匆匆的又走了出去。

没多久,秘书回来了,又带着一叠资料:“领导,资料都在这里!”

陈立马上又看了起来。

清风观是土改前建造的道观,而土改是50年开始的,清风观土改是到了54年才进行。

清风观也的确是由私人捐献的,原先清风山上的清风观是一所孤观。

观志纪录,是清风观的老道士救了一对年轻母亲和幼子之后才有了这道观。

这对母子当时还是尤城一个豪门大户的女主人和继承人。

那段时期土匪猖獗,这户人家被洗劫了,只剩下了母子两被老道士救了。

后来母亲就变卖所有家产,购买了清风观的产权,捐献给了老道士,还把幼子留在了道观,自己失踪了。

传闻已经**死亡。

土改之后,因为符合特殊条例,清风观依然属于清风观产权私人拥有,不归国有,性质是私人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