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铁衣,干草堆也都浸满血。
莫聆风小心翼翼放下鹤氅,膝行至邬瑾头侧,用手背去探邬瑾额头。
额头触之滚热。
他被井水浇过,狱吏的药粉也不足以治他的伤,捱到现在,已是气若游丝。
莫聆风的心像是被一只大手紧紧攥了一把。
就着微弱火光,她去看他的脸,他本是隆准丰额,华骨端凝之像,素来又一丝不苟,有日月郎朗之姿,此时却是发髻散乱,面目肮脏。
游牧卿压低声音:“将军,最多两刻钟,狱吏就会醒。”
莫聆风点头,揽住他的脑袋,挪动到自己大腿上,看他唇齿之间、鼻孔、耳内干涸的血迹,她已经想过廷杖三十六是如何痛楚,没想到竟能将一个人毁灭至此。
只有五脏六腑受损,七窍才会有血。
他的身体,被刑杖一寸一寸碾碎,此地无医无药,要如何才能医治?
一大滴眼泪落到邬瑾发中,莫聆风伸手抹去,低声道:“别怕,我带你回宽州去,李一贴在宽州,他会让你和从前一样。”
她再摸摸邬瑾鬓发:“他们都辜负你,我不会。”
邬瑾的神智已是一片空白,肉体上的疼痛离他远去,灵魂也很快能彻底解脱,迷蒙之中,他挑着一担饼,从十石街那条逼仄狭窄的小巷中侧身穿过,来到裕花街卖饼。
风起灯动,他如坠云山幻海,忽听一阵金铃响,他仰起头,就见楼阁之上,自己竟坐在金珠白玉之中,执壶斟酒。
不、不是酒,是冰糖花蜜水,莫聆风坐在他对面,两手手肘撑在桌上,双掌托腮,笑吟吟望着酒盏,程廷坐在他身旁,大快朵颐,大黄狗依偎在他脚边,啃着骨头。
周遭安静的很奇怪,只有炭火之声“噼啪”
作响,花蜜水倒满一盏,莫聆风伸手接过,慢慢地喝。
一滴花蜜水从盏壁上滴落到衣襟上,温柔晕开,她穿的是鹅黄色衫子,金项圈压在衣襟上,衬得她肌肤似雪。
程廷在这时开了口,说要去看麻龙,莫聆风当即放下酒盏,很是赞同。
两人的面目慢慢模糊起来,声音却不遥远,而是越来越近,钻进他的耳朵。
“邬瑾......”
邬瑾睫毛颤动,黏在一起的两片嘴唇撕开,发出低低气流之声。
莫聆风看到他动作,连忙俯身,将脑袋贴过去:“不要怕,我在这里。”
“走......快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