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石海的激流从未平息,三桅帆船缓缓驶入西鹿角湾。翻过曙光山地,穿过元素平原,绕过月湖,布姆最终抵达微光森林,来到这吟游诗人口中的最后一片净土。
从最开始的奥古王城孤儿,到前往西塞高庭的双子星塔中修炼,再到于星城图书馆内饱览古籍,如今则又踏上了精灵大陆。
不知从何时起,布姆没有再将手伸向贵族腰间;不知从何时起,布姆再没吃过哪怕一口黑面包;不知从何时起,布姆也开始讨厌起了那些贫民,只因对方会弄脏自己的新袍子。
他很喜欢这种随遇而安的生活,或者说他打从心底就十分抗拒与谁交朋友。曾几何时,布姆被整个世界所唾弃,他仅有的不过就是**桶内的残羹剩饭,不过就是因半块黑面包而被揍到满脸是血。
所以,如今他虽然成为了魔法师,甚至还是最诡异的空间系魔法师。可布姆却还是小心戒备,并且也不觉得自己一个人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精灵族在世人眼中都是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傲慢家伙,但即便如此,精灵大陆也是许多人最心心念念之地。只要不去违背对方的规矩,那精灵大陆可以说非常适合居住,尤其是对喜欢安静生活的人。
这是一颗足有二十多米高的古树,树干上钉着木制爬梯,一栋小房子被很巧妙的安置与枝丫间。
交付租金,细心听取这里的条条框框,最终布姆生平第一次住进了树屋里,并且还是最正宗的精灵树屋。
从这天起,布姆也算暂居到了微光森林里。他很喜欢房间内的木头味道,喜欢那种幽暗的环境,喜欢伴着月光与虫鸣声入睡。
这里的烤肉味道很淡,可水果却香甜无比;这里的麦酒难以入喉,可葡萄酒却醇厚回甘。香水味道弥散在空气中,艺术品随处可见,果酱更是早餐必不可缺的最佳伴侣。
身为流浪魔法师,布姆深知若自己不去努力,那最终也不会有太高的成就。人就是这样,在饥寒交迫时,只愿能喝上一碗肉汤,而待变得更好后,又会去贪图更多的东西,譬如名利、财富、地位。
精灵语无论从发音或书写方面,都可以被称之为世界上最晦涩难懂的语言。精灵礼仪无论从细节与苛刻程度上来讲,都会令人抓狂到索性直接放弃。
但布姆却经过整整五年时间的潜心学习,最终竟然能与精灵族以精灵语畅所欲言,最终竟能书写出一手无可挑剔的精灵族文字。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收获了精灵族的友谊,自然也被冠以“优雅”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