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版权共享,应该向任天堂看齐。
羽生秀树当然知道任天堂的权利金制度对遏制粗制滥造的游戏有用。
但他却不想做第二个任天堂。
因为精灵娱乐一旦习惯了权利金制度,就会和任天堂一样,变成一个趴在第三方身上吸血的怪物。
最终只会和任天堂一样,搞的众叛亲离。
两人最终在一番商议之后,决定参考任天堂的权利金制度,制定独属于精灵娱乐的第三方审核制度。
卡带制作权利,版权共享,权利金,销售分成,这些关键条款,全盘向任天堂学习。
但两人也都明白,不能为了利益竭泽而渔,必须和第三方游戏开发商共享利益。
也不能随意利用手上的卡带生产权,来打压第三方游戏开发商。
首先是利益上,权利金依旧收取,甚至比任天堂还要严格。
不会学任天堂搞区别对待,为了拉拢大公司,或是对待关系好的合作方,就给予极大的优惠,对待小公司却收取高昂的费用。
在精灵娱乐,只要购买了“精灵权杖”开发平台,通过审核,登录Pokeball2掌机的游戏,都是一个价格。
但后续在游戏卡带销售上,精灵娱乐会根据卡带销售数量,对权利金按比例进行返还。
一切按照销量说话,你的销量只要足够好,那返还的比例就越高,甚至全部返还都可以。
反正精灵娱乐只靠卡带生产,以及销售分成就赚的足够多了。
销量差,那就不好意思了,你游戏**,就别怪我们返还的少了。
没理由大公司开发出**游戏,销量**,却要少收钱。
小公司开发出好玩的游戏,销量高,却因为高昂的权利金,结果却赚不到什么钱。
这样的制度,才能更好的刺激第三方游戏开发商制作出优秀的游戏。
至于版权共享,那就无需解释太多了。
只要是登录Pokeball2平台的游戏形象,周边产生的利益,都要给精灵娱乐分成。
当然,精灵娱乐本身就是横跨亚洲和阿美利卡的周边衍生品经销公司。
旗下漫画出版,影视制作,形象设计,可以提供完善的打包服务。
第三方可以放心地把周边版权交给精灵娱乐运作。
毕竟如此完善的服务,以及发行渠道,可不是小公司能搭建的。
想来以后愿意把这部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