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联合行动抓盗贼2(4 / 6)

刑警曹小安 莒国小郎君 2744 字 11个月前

氏三兄弟的口供,办案人员们立即开具搜查证,对胡氏三兄弟的住处和胡文海的女友李菲菲的住处,进行搜查。结果很理想,除赃款被两人挥霍外,绝大部分赃物被追回。刑警队员们又一鼓作气将两人的同伙李双喜、李子涛、史玉卓三人抓获归案。

后经过审查,李双喜、李子涛、史玉卓三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对伙同胡氏兄弟共同参与实施多起打闷棍、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后侦查员们将在北郊、东城、西城、东郊等区的多起撬锁案件现场提取的鞋印,同胡氏兄弟家中提取的胶鞋送到县公安局刑侦处技术科鉴定。技术员张小川、李静、刘三侃等人鉴定结果为,鞋印与案发现场一致。

随后侦查员们又把从胡文海家中搜出的斧头、撬棍等疑似作案工具个送到技术科,要求检验盗窃案中的撬压痕迹。经做模拟试验坚定,在胡文海家中搜出的工作所形成的撬压痕迹大小、特征分别与年底多起盗窃案件所遗留的痕迹一致。

至此多起连环入室盗窃、拦路抢劫案全面告破,主犯胡文海因涉嫌人命案件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其余从犯分别被判处十几年或几年牢狱改造不等。

胡文海的母亲是米国人,将此案通报给了米国驻华大使馆要求通融,法外开恩。米国大使馆派出代表亲自与吕南县公安局领导通电话,特意提到胡家兄弟一案,他们已经提起上诉,要求从轻处理,辙销死刑。

此时,吕南县公安局也接上级主管部门批示要求,重新复查此案。吕南县公安局、县法院重新复核此案后认为证据确凿,罪大恶极,二审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立即执行。

案件破获后,吕南县公安局刑侦处在县职业学校举办胡文海、胡一剑、胡一刀等人团伙系列入室盗窃、抢劫案件展览,五个展厅摆满了这个抢劫、盗窃团伙的赃物和图像、照片,前来参观的群众络绎不绝。展出结束后,县公安局召开了对胡文海等人团伙抢劫、盗窃案件赃物的发还大会,共接待了几十个单位的个人,除赃款被罪犯挥霍外,发还则物品接近上千件,受到各有关单位和事主的赞扬。

县公安局杨金宝副局长,在全县教育改造违法犯罪青少年经验交流大会上慷慨陈词:“为了搞好吕南县的社会治安,各单位要进一步搞好工作,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人员,要教育改造好一大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对危害大的教唆罪犯,必须狠狠打击。今年第一季度要开门红······”

根据杨副局长和刑侦处于处长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