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
他们穷追不舍,依靠一种二轮的快速行进载具在街道上不停地追逐着他。幽魂不知道它的名字,也实在是懒得关心。他目前有更为紧要的事要做。
枪声在雨幕里大作,始终不停。
那些子弹呼啸而过,有好几次甚至是擦着他的头皮飞过的。
粗野的喊叫声从脚下的街道传来,伴随着引擎的轰鸣混杂在了一起。当它们穿过雨幕,抵达至幽魂的耳膜时,听上去已经不再像是人的声音了。
幽魂不明白。
他不明白他们为何如此执着,也不明白他们为何这样疯狂,更不明白他们到底是怎么在常年**的同时还拥有如此良好的视力的。
但是......
幽魂想,卡里尔没有说错。
他真的应该保持安静的。
他杀了那个女人,但还要杀更多。卡里尔说,要清理干净整个帮派。于是他走出了那间房间的大门,开始在那栋阴森的三层建筑内杀戮。
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没有人发现他。他就像是一阵吹过走廊的微风般带走了生命的温度。但他忘记了一件事。
他忘记了关窗。
暴雨呼啸而入,狂风吹动窗户,让它撞在墙壁上砰砰作响。地板逐渐被酸臭的雨浸湿了,混杂着血液一起渗入了地毯之下,最终穿透了地板,落至了某人的头顶。
事情就是从这里开始变得不妙起来的。
当警报与吼叫刺穿夜幕的那一刻,幽魂便意识到,有些事要发生了。他的预感一向很正确,他立刻选择了离开,但却为时已晚。
他还是被发现了。
起初,只是几个零散的追逐者。在仅仅几分钟后,他们就增加到了三十几个人。
短短的半个小时后,这个数字变成了三位数。至于现在,幽魂认为,最起码有四个以上的帮派在追逐他。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他们喜欢行使暴力。
这是一种后天赋予的权利,是被压迫的反面,是苦难的终结。
他们心满意足地进入其中,为了一个素未谋面之人的血肉而在黑夜里发足狂奔,兴奋地吼叫,同时将沿路所见的无辜者统统赶尽杀绝。
没有原因可循。
就像是一场狂欢节,而他不是参加的人,他只是狂欢节的奖品,所以他开始跑。
每个人类都要学会走路,进而学会奔跑,他自然也不例外。他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奔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