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警察工作已经完成,他们确认了现场、询问了当事人,从现有证据来看,孩子恶作剧的可能性非常高。
一直以来,北美执法系统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尸体就没有案件”。
简单做一个举例,一名连环杀手投案自首,宣称自己谋杀三十人,但这不算数;最后法庭必须根据寻找到的尸体数量进行量刑判决,即使他说三十人,如果警方只寻找到八人,判决也就是基于八人来完成。
当然,具体案件具体情况,还可能存在变数,但基本规则确实如此。
眼前情况也是一样的。
尽管存在目击证人,但警察抵达现场后,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有找到受害者,这就意味着警方无法立案。
如果卡勒姆现在就离开广场酒店,他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他已经按照规章制度完成所有流程。
然而!
关键就在于,事情确实存在些许异样;但偏偏,又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柯克捕捉到的细节,确实是一个一点,但着实太薄弱太牵强,对nypd来说,不足以立案,卡勒姆所说也不无道理。
对nypd来说,现在就介于一个模糊位置,卡勒姆可以转身离开避免得罪权贵确保广场酒店能够尽快恢复秩序,他也可以继续封锁酒店侦查下去看看是否能够挖掘出更多疑点,任何选择都有它的道理。
可查,可不查。
但是,对柯克来说并非如此。
作为私家侦探,一个疑点、一个异样,这就已经足够,哪怕证据不足,他也倾向于相信那个孩子的说辞。
当然,柯克也明白现在证据不足,他无法描绘出全貌,所以,他需要找到目击证人,也就是自己的客户。
记忆,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许多时候,目击证人以为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但事实上,嗅觉、听觉、味觉以及视觉盲点往往残留着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细节,柯克需要通过面对面交谈来发现这些。
——卡勒姆看了柯克一眼,稍稍停顿一下,“你觉得孩子可能躲在哪里?”
视线,望向埃里克斯。
埃里克斯有些尴尬,“孩子联系我们后,我们将孩子留在大堂,并且留下一名保安陪伴,准备联系他的父母,我们需要监护人在场,但显然,他的父母都不在酒店,两个人都没有接电话,始终联系不上。”
“当时,场面有些混乱,我们必须控制状况。”
“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