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确实是有一点点。
但细细追究,却又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那些异常,一个“醉酒失去意识”就能够解释。
所以,真的存在猫腻吗?
倒也未必。
那种不上不下的模糊感,如同一个打不出来的喷嚏,明明可以感觉到喷嚏就要出来却偏偏出不来,于是就开始连连打呵欠甚至不断流眼泪却还是没有任何办法,落在旁人眼睛里却怎么看怎么怪异。
也难怪检察官和内特满脸严肃了,即使是检察官办公室也出现意见分歧,他们并不相信内特的直觉。
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这个案子都已经没有悬念。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关键:
监控录像,对检方有利。
检察官收集数不胜数的资料并且确定犯罪嫌疑人,现在眼看着就要定罪,为检察官的履历表增添一笔。
但现在,内特提出异议,这就等于帮助辩方打脸检方,自家人拆自家台,这不是叛徒也已经相去不远,甚至可能导致检察官出糗,那么检察官办公室没有人愿意与内特为伍,也就没有必要大惊小怪了。x33
内特的坚持,是一种强迫症的偏执,但同时也是对正义对真相的一种追求。
一个假设,如果事情确实有猫腻,如果费舍尔真的是无罪的,那么检察官丢脸也就是小事,比起“起诉错误犯罪嫌疑人”的窘迫来说,“制造冤假错案导致无辜小学教师坐牢”的狼狈就要糟糕多得多了。
那么,内特的直觉,是否正确?
不由地,柯克就想起今天广场酒店的案件——
所以说,他们应该相信自己的直觉,那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无缥缈,却往往隐藏着自己对世界的探索。
几乎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童年考试的时候,看到一道选择题,没有任何头绪,又或者是利用排除法,最后剩下两个答案。
此时,第一直觉往往是正确的;一旦开始自我怀疑,拒绝相信自己的直觉,反其道而行选择另一个答案,结果大概率都是错的。
关键不在于是否相信自己的直觉,而在于相信的程度。
柯克说,“检察官怎么说?”内特侧头看了柯克一眼,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一下就抓住了问题的核心,检察官的态度。
毕竟,他只是一个助理。
内特低垂下眼帘,话语就有些不太自信,“五十,五十。”
那就是一半相信一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