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雷刀(2 / 3)

底是个孩子,久不食肉,肠胃实在吃不消。

“原来热的烧鸡是这个味道。”

盯着手里的烧鸡,她愣了半晌,方才挤出这么一句:“好像没有老赵说的那么好吃……”

沈青伸手摸了摸她半干的长发,轻声道:“我要去药铺抓些药,在这里等我。”

出门之前,沈青以胭脂水粉稍稍做了些伪装。

她不知道朝廷有没有追捕她,但万事小心一些,不会出错。

药铺距离客栈并不远,问了路,盏茶功夫后,沈青就踏进了通海堂的大门。

疗外伤的药粉并不算贵,总共不过花了半钱银子,但习武药浴所需的两幅汤药,就花了沈青近二十两雪花纹银。

这两幅汤药中,蕴含了大量珍贵药材,补血益气,足以让沈青的修为短时间内稳固在后天境一重。

在这一方面,沈青没有丝毫吝啬,该花的钱省不了。

在这种方面吝啬,换来的结果可能会是再一次在赶路之时,被无辜射杀。

回客栈的路上,路过一条长街之时,两匹快马猛然自沈青身侧疾驰而过。

一阵刮脸的劲风袭来,夹杂着一丝淡淡的血腥气。

两匹快马穿过长街,最终停在了长街尽头的一座三进府院之前。

一头野鹿挂在马后,头颅破开一个大洞,汩汩流血,洒了一路。

身披锦袍的公子翻身下马,满脸喜色,一手轻松提起少说三四百斤的野鹿,跨进了府门。

见到那有些熟悉的两道身影,沈青缓步来到了府门不远处,望着门匾之上的字样,眯起了眼:

“宋府……”

赶路之间,毫无缘由险些被射杀,而后被随手丢进了乱葬岗。

如果不是她体质异于常人,加上碰巧被赵雨所救,她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她知恩图报,但同样深知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道理。

她的命,无必珍贵,在此地折了半条,自然不可能就此揭过。

只是如今,她暂时还没有实力去讨回这笔血帐。

据她所知,长凌城内,只有一个宋府能有如此气派。

长凌城驻军都尉,宋瑞麟,先天大成高手,麾下两千铁甲,配有强弓硬弩。

这种配置,放在大夏其他州府任何一个小城中,都可称得上夸张,但在乾州之内,却并不出奇。

在这片地界,驻军守将若是实力不济,哪天突然被摘了头颅,都找不到凶手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