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我爹就是恶霸!(1 / 7)

都是抽象天命,你千古一帝正文卷第121章:我爹就是恶霸!“随朕走一趟。”

刘恪将陈伏甲的计策,暂且搁置。

让陈伏甲和化成雨先行一步,自己则带上典褚,点齐八百御前侍卫,往县令黄尚所在的黄家而去。

古往今来,纵兵劫掠无非是为了两点。

一则,安抚、犒劳士卒。

二则,震慑敌军,瓦解其战斗意志。

从当今天下来看,各方势力治理地方,大多数情况,都是半自治的形式,皇权不下县。

东胡也是如此。

拿下北浦郡之后,依然任用何坤作为郡守。

为什么呢?

因为何坤不仅仅原本是大汉的郡守,还是北浦郡何氏的族人。

要当好地方官,必然要在本地有路子,何坤就是北浦何氏嫡系子弟,不用他治理北浦郡,还能用谁?

用了别人,多半要被何氏使绊子。

正是因为这些半自治的治理方式。

军队破城后,适当的劫掠,可以有效瓦解其他郡县,以及本地士绅的抵抗意志。

毕竟都是地方势力,跟着哪个老大混,不是混?

刘恪也是想到了这一点,因而打算从这一方面出发。

先试试自己的法子,要是不管用,再换陈伏甲的。

此时黄尚就在家中,等待皇帝上门。

他虽然抵抗了汉军,但最后还是降了。

抵抗算是尽忠,最后降了算是识时务,两边都能讨着好。

而他黄尚不仅是林邑县县令,其身后的黄家,也是本地豪族。

本来他之前,还有些坐立不安,就怕汉帝在城破之后,纵兵劫掠。

但在听说汉将主动斩了几个违反军纪的士卒后,心里就踏实了,一块巨头就落地。

看来汉帝是想要占领交趾,并且将之当做大汉的疆土,进行治理。

这倒是挺容易理解。

从孝武皇帝时,交趾就是大汉的郡县,只是地处边陲,没怎么上心治理。

而以往大汉朝廷对交趾的控制不足,乃至于后来几番叛乱,最后让南逃的士家,成功当了土皇帝。

都是因为当时大汉的国都,在长安。

鞭长莫及,管控不了。

现在大汉到了琼州,那么完全掌控交趾,就有意义得多了,而传达起政令,也更为快捷。

“既然大汉想要占领交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