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造反而已,多大点事儿啊(4 / 10)

将其一家人发配交趾。”

“从此之后,小老儿祖辈便在交趾之中,偶尔行医,也算勉强得活。”

看来这个世界里,曹老板还是医闹了。

刘恪轻轻点头,确实是个人才。

医家的名字,医家的传承,干的全是农家的活儿。

看这模样,估计就是个平头老百姓。

虽说追溯祖辈,是华佗的种,但华佗的医术半点没传承下来。

多半是其他学医的后人都死的七七八八了,就这一脉勉强靠着种地,传承了下来。

不过还真种出了点名堂。

“可愿入朝为官?”

“小老儿自是愿为朝廷效命。”

刘恪草草走了个过场,便道:

“既然伱提出了种植冬麦,那这日南郡种植冬麦,就由你负责。”

“此外朕还有些稀奇作物,你可拿去琢磨琢磨,若是能成功种植,大大有赏。”

刘恪让人去取玉米、红薯交予华仲邈,便继续在田里逛着。

他的主要目的,是视察陈伏甲同志的工作情况。

目前来看,陈伏甲干得不错。

将士们在帮助流民安置,协同秋收。

他还看到了将士们仗着自己孔武有力,帮助百姓们挖蓄水坑,方便百姓们挑水,灌溉田地。

“军民一心。”

单从一个挑水,一个蓄水坑,就能看出不少东西。

大汉民风彪悍,往往会因为抢水而发生斗殴事件。

这交趾国中,有南越土著潜移默化带来的倔脾气,自然更甚。

但有官兵参与其中,秩序便好了许多。

“军民鱼水情,也不知道能不能看到。”

刘恪呢喃一声,这是各国都不能理解的一个现象,唯有大汉有这个基础。

那些会在农闲时,与官军一同杀敌蹭军功的良家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很快,众人便找着了陈伏甲。

陈伏甲昂首挺胸,就站在田边。

说来倒也神奇,哪怕在田里,他那一身不知从哪儿弄来的华服,愣是没染上多少泥。

他在蓄水坑旁边圈了块地儿,而那些歇下来喝水的农人百姓,都围在其身边。

“你们知道天子为什么要分田?”

“因为我们没田。”

百姓们笑成一堆。

这个官儿看着挺大,文质彬彬,看着就知道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