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投鼠忌器。”
连浩龙诧异的说道:“金飞亲自来了?我怎么没看到。”
叶回咬着牙给自己包扎伤口,闷闷的说道:“之前站在最后面的长发男子就是金飞。”
“这家伙总是觉得自己算是个艺术家,所以留了这么一个骚发型。”
“不过他确实很精明。”
“之前都是他手下的阿勤在这边跟我对峙,倒还能撑住。”
“但金飞亲自来,黑龙会的士气大涨,临时决断太强。”
连浩龙回想起之前在高洪星和程程婚礼上出现的人。
其中,有个叫阿勤的有些干练,说自己是黑龙会的人,一头黄
x33毛有些显眼。
“哦,那家伙,我好像见过。”
“在星哥的婚礼上。”
“行,那咱们先按兵不动,等星哥来了再说。”
“这段时间如果那边逼迫太甚,大不了就撤退一下。”
高洪星在青龙城自然也收到了这个消息。
瞬间就感觉这是一个不错的时机。
是一个掩护宝玉成为黑龙会上层的好时机。
“既然金飞亲自来了,那我也得给点尊重。”
“弟兄们,跟着我前往西侧。”
“这次,要彻底把金飞的手给打痛,要让他们知道,咱们瓜敢人不好惹。”
“走。”
高洪星很快就带着人来到了这边,跟叶回和连浩龙碰了面。
刚刚坐下,高洪星就雷厉风行的说道:“明天我亲自带队。”
“他不是砸了我们的加工厂吗?”
“那我们就去搞他们的种植区域。”
“反正我们的种植区域是在瓜敢东侧的边境地区,他们碰不到我们。”
“先让他们憋屈一下再说。”
ps:没想到还有这么多人在看。
我是个萌新,写了不到五本书,成绩都很差,勉强可以吃个全勤。
这本书本就是想蹭个热度,写到没人看就算了,结果没想到写到现在还有这么多人。
很多同行都劝我,每天几块几毛的你写个寂寞?还不如留下时间去开新书,老书就放弃就行了。
写书不就是为了挣钱吗?
我曾经很是纠结了许久,但最终我还是没把书放下,只要还有人在看,我就继续写,本就是一点点积累的行业,一天2000又能耗费多少时间?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