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世荃笑了一下,“你想出唱片?”
“整个浦海滩的歌手,谁不想出唱片,这百乐门的歌手十几个,可其他的也挨不上边呀?”
珍妮小姐不将歌女叫歌女,而是唤“歌手”,意即“歌唱界的高手”,百合觉得这称呼比歌女有意思,所有歌女接受了这个称呼,觉得他们很适合。
冯世荃说:“你求我,不如求珍妮,她会谱曲作词,她为你写一首专门的歌曲,你不什么都有了。”
“那也得公子你帮我求情呀,你不让男人近她的身,便是我们女人也不能近……”百合娇媚地讨好,用手在他身上抚起来,冯世荃一脸嫌弃地将她的手推开,“给我老实些,一会被她看到,又要吃醋。”
“刚才那么激烈,怕是把火烧起来了,公子不想……”
“滚——”冯世荃喝了一声,出了化妆室,正在兴头上,就被打断了,还被撩上。老父亲可是叮嘱好几回,王家说他这儿子太风流,实在不放心把女儿嫁给冯世荃,让他收敛些。
冯月笙做梦都想娶个厉害的儿媳妇,而看来看去,就珍妮最合眼缘,人漂亮,有才华,还很聪明。关键时候,还能帮上冯家的忙,怎么看都满意。
冯月笙年轻时候风流,四十多岁有名头时才生了冯世荃一个儿子,虽然他有十三房姨太,可儿子就是千亩地里一独苗,他想抱孙儿,更想抱嫡孙,盼到花儿都要谢了,也没抱上。冯世荃却说他当年四十多岁才生自己,让他不要着急,他能不急,生怕等不到看孙儿出生。
冯世荃出得化妆间,立有一个兄弟过来,唤了声“大哥”,在他身后带着三个年轻女人,很是面生,脸上还带着青涩,个个都漂亮,其间一个眉眼间与琬琰有些许相似。
“新来的?”
黑衣西服人说:“大哥,新来的。”他放低嗓门,“除了那个圆脸的,另两个都是雏儿,孟大娘给检查过了,大哥要不要尝尝?只要经你手**过,才会服侍人。”
冯世荃啐道:“你找死,你大嫂还在,要被她知道了,又会告到老太爷那儿。”
黑衣人打了一下自己嘴巴。
冯世荃往楼梯口走去,走了一半,停了下来,“带她们去瞧瞧其他人是如何做的,在百乐门全凭自愿。”就在他要到二楼时,他看了眼那个穿绿色旗袍的少女,越看越有几分琬琰的模样,“将绿衣服的带到我房间。”
“是,大哥。”
琬琰被冯世荃撩拨得一颗心七上八下,回到她的办公室坐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