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当众撕三(2 / 3)

不惑之春 青衫雨行 1114 字 10个月前

泪,瞬间绝堤!

可笑我视之如宝的男人竟然是个妇女产品。

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义呢?

在结婚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这辈子是几世修来的福气才遇见了心中的白马王子。

纵使他是一无所有,我亦一生相随,无愿无悔。

很多人说:终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这‘很多人’中自然也包括我的父母。

遇见霍希金,我一直觉得是老天给自己最好的安排。

八年前,在一次相亲时,我因坐错了桌而认识他。

那一年,我三十二岁,是一个大龄剩女,一路摸抓打滚,好不容易自主创办了一家小公司;而霍希金,三十岁,算得上是一个有为青年。

他是一个十分健谈的人,在一家民营企业做着管理工作,高中学历的他能做到这个位置也算是有点能力吧。

从认识到确定关系,我们仅仅用了一个月。

当时,身旁的亲朋好友劝我,再多交流交流,至少要摸清楚对方的底线。HTtρs://Μ.Ъīqiκυ.ΠEt

可是,他们不知道,在这一个月里,我整整病了半个月。

而他,在这半个月里,对我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而我,又是个特别缺爱的人。

不知是谁说的:在恨嫁的岁月里,遇上一个宠你、疼你的,还是趁早嫁了吧。

不可否认,霍希金用他的行动向我传达着他的爱意。

当我来大姨妈肚子疼时,他边通着电话,半夜赶了过来。因楼下关了门禁,竟然一根长竹竿吊着一杯红糖水递送至我的阳台。如此这样一个体贴的男人,任是哪个女人都会备受感动。

感动的地步:当有人来劝我时,她都视之为敌的地步。

那时我总觉得:自己若不跟他,难道跟那些就知道说‘多喝热水、早点睡家、回家注意安全’的男人谈恋爱吗?

不久之后,我们在不被众人祝福的情况下领证结婚。

没有婚礼,没有任何仪式。

为了他,我与娘家的关系日益疏远。结婚的第二年,我们有一个孩子。

这些年来,在外人看来,他在努力工作赚钱养家,而我是闲在家里的无业游民,人人只道我有福气。

以前,我也觉得全职妈妈是一种福气。

而现在,我如刺梗喉!

霍希金回到家时,已是深夜12点。

他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