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因为我叫白也(大家元旦快乐!)(2 / 4)

家府邸的底蕴。

于馨伸手一招,一位粉裙小娘被她抓在手心里。

粉裙小娘玲珑精致,整个身躯铺展开来不过巴掌大小,玲珑剔透的小脸庞上略施粉黛,两只小眼睛含情脉脉的看着于馨,娇羞不已,像一位待嫁闺阁的黄花大闺女。

“白也你快看,这小家伙好有趣啊。”于馨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

高越虽然没有动手,但是看的出来她也很喜欢这种古灵精怪的小东西,目不转睛看着于馨手上那个粉裙小娘。

没办法,这种可可爱爱的小玩意儿对女孩子吸引力可太大了。

虽然高越是个三百多岁的“女孩子”。

白也伸手一抓,抓住一只正在顾自贴妆的粉裙小娘,他伸手递到高越面前,轻轻一笑,“这只给你吧,既然是龙虎山的精怪,那我也能说了算。”

高越原本还想推脱一二,听到他后面那句话,刚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说了句谢谢后,便大大方方收下了。

之后的一路,走的顺风顺水,无惊无险。

到处都能见到精怪,这些精怪见到几人也不怕,都自顾自忙着自己的。

“这里豢养的都是些人畜无害的有趣小东西。”彩衣童子见着无人开口,高越跟于馨两个光顾着逗弄粉裙小娘了。白也又光顾着埋头赶路,甚是无趣,只好开口给他们解释解释,好让他们彻底知道自己的见识有多短。

“像你们手上的那两只,叫做粉裙小娘,喜欢胭脂水粉,山下俗世里那些大家闺秀便很喜欢养几只,以供观赏。”他颐指气使,威风凌凌,大有君王指点江山的味道。

“还有前面见到的那些小人儿,身穿儒衫翻书的是青衣童子,青衣童子学识渊博,能够帮人答疑解惑,最受文人骚客欢迎。”

“还有那身穿元宝衫,吞吐金元宝的,那叫搬财童子,能够改变一家风水财运,最受王公贵族及商贾喜爱。因为搬财童子需以金银元宝为饵料饲养,一般人家可养不起,也买不起。”

说到这里,彩衣童子停住话头,左右环顾,期待着这群没见识的人朝自己投来崇拜的目光。

只是他很快就失望了,于馨虽然给他说得一愣一愣的,但是看也没看他,只是对手上这个粉裙小娘更喜欢了,紧紧盯着,生怕她跑了。筆趣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