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8章 样机(2)(2 / 6)

国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有着明确定义,关联企业之间合谋控制市场,同样属于垄断。

伊格瑞特公司已经免费放开了一大批万维网专利技术,短期内也不可能再进一步放开公司所持有的核心专利。

没有竞争对手出现,同样不可能凭空制造出一个竞争对手。

实际上,哪怕是实力强大的微软和美国在线,短期内在网络业务方面都不可能对伊格瑞特造成太大威胁,更不要说从零开始打造一个竞争对手。

那么,想要避免伊格瑞特可能受到的反垄断压力,只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动拆分,按照西蒙当初的设想,将伊格瑞特公司的几大业务拆分成几家不同的公司,二是尽快开展对外融资,或者进行IPO,向各方资本让出足够股权份额。

第一种方式,终究有些治标不治本。

第二种,出让股权,将伊格瑞特公司融入整个美国经济,才是最彻底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西蒙很久以前就做出过此类规划,对于思科、美国在线、伊格瑞特等公司,他只希望在持续减持后,最终保留30%左右的股权。

考虑到这些企业将来的恐怖市值体量,30%的持股,依旧是一笔非常庞大的财富。

当几位核心管理层的小会议结束,初步方案已经敲定。

伊格瑞特公司将进行第一次对外融资,预计出让股票份额为10%,计划筹集资金15亿美元。

按照伊格瑞特公司1992年将近20亿美元的营收规模以及接近400%的高成长率,如果上市,这家公司的市值绝对与现在的思科和美国在线不相上下。

因此,150亿美元的估值,对于伊格瑞特公司来说,依旧是非常保守的。

只要是稍微了解一些伊格瑞特公司在新兴互联网领域的地位以及1992年度的财务数据,都应该清楚,10%的股份,15亿美元的报价非常划算。

如果有人觉得伊格瑞特公司这是在狮子大开口,那么,对方显然也不是值得合作的对象。

虽然报价高达15亿美元,但这10%的股份却也不是谁想买就能买的,如果是阿拉伯土豪或者日本财阀,抱歉,一边凉快去。

这部分股权,只会卖给美国本土对联邦**经济有着举足轻重影响力的资本势力,以便在伊格瑞特公司遭遇反垄断等方面压力时提供助力。

人心总是贪心不足的。

西蒙也清楚,10%的股权肯定无法让外界满足,这部分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