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转入伊格瑞特公司账户,用于伊格瑞特本身的发展,另外的10美元归属维斯特洛公司所有,算是10%股权的出售所得。
毕竟,这次股权转让,要说是维斯特洛公司出售伊格瑞特10%的股票,其实也没什么不妥。
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当然不会同意。
5亿美元虽然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但对于正在快速扩张的伊格瑞特公司来说,可能一年就能烧光。
一旦资金紧缺,就必须进行又一次的融资。
到时候,无论是股权融资还是债券融资,成本都要摊到已经成为伊格瑞特股东的高盛和摩根士丹利身上。
对于高盛和摩根士丹利来说,最好的方案当然是15亿美元全部归入伊格瑞特公司账户。
只是,对于两家投行而言,维斯特洛公司想要从这笔资金中分一杯羹也在情理之中。
15亿美元,终究是非常庞大的一笔资金。
哪怕是两家投行自己,大概都不会甘心这笔钱全部都花在伊格瑞特身上。
实际上,高盛和摩根这一次倒是想错了。
西蒙并没有直接从这笔巨资中分一杯羹的打算,之所以提出这份分配方案,只是一种谈判筹码。
有些道理其实很简单。
如果一开始就答应高盛和摩根的各种条件,可以想见,对方只会得寸进尺。
对于西蒙而言,维斯特洛体系并不缺钱。
这是一点。
另一方面,如果将10亿美元资金以股票出售所得纳入维斯特洛公司账户,可是要缴纳资本利得税的。
以联邦此时的税率,10亿美元资金,需要为国税局贡献2.8亿美元税款。
西蒙可没有做这个纳税好市民的打算。
当初主动将从日本金融市场赚取的巨额利润转入美国国内并交纳巨额资本利得税,更多还是一种交换。
维斯特洛体系一次性为联邦财政贡献高达23亿美元税款,换取当局通过MCA和贝尔大西洋两起收购案的各项审查。如果没有这份税收筹码,西蒙想要短期内拿下两家企业巨头几乎没有可能。
这一次,西蒙不需要再进行任何交换,当然要尽可能避税。
哪怕是真的需要额外资金,现在的西蒙也更倾向于从银行贷款。
越到了这个世界金字塔顶层,越能明白,尽可能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情,才能走的更远。
说起来,这次的15亿美元,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