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后,又按照江小禾的要求,抄了三份。
江小禾在末尾的地方,又亲笔加上了这么一行字:钱苦菊即将改名为江小禾。她解释说,不想跟渣爹姓,干脆就跟外婆姓好了。
苦菊的外婆,也就是渣**亲生母亲,对苦菊还是很不错的。苦菊幼年时代,如果不是外婆可怜她,为她讲好话,估计都活不到七岁。
众人虽然诧异,却也没有说什么。
然后,当事人钱苦菊、任毅签字按手印不说,袁厂长还主动喊来了一个副厂长,一个车间主任,请这二人作为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袁厂长,也很主动的加入了证明人的行列。
离婚协议书一式四份,江小禾跟任毅各一份,纺织厂跟山前村村委各留存一份。
任毅满脸的委屈,满心的屈辱,只觉得自己的人格跟尊严,都会狠狠的践踏了。
这份协议书,就跟一座大山,压在了他的头上。
往后,但凡他跟任家的人对苦菊泼半句脏水,这协议书都会成为证据,狠狠的打他跟家人的脸!一个搞不好,还可能会惹火上身,丢了声誉,丢了饭碗,丢了干部子女出身的貌美如花的妻子!
而一旦他一无所有,灰溜溜的回去山前村,那一大家子人又有几个会真心接纳他心疼他?
家里人什么德行,他还不明白么?
也只有他高高在上,才能获得家里人的言听计从,以及所谓的浓浓的亲情。
离开厂长办公室之前,他恶狠狠的瞪了江小禾一眼,无声的对她说了一句:“你,给我等着!”
今日之耻,总有一天,他要狠狠回报!
与此同时,心里又难免失落:苦菊,不应该是这样的啊!她对他,不是最痴心,不是最顺从的么?过去的,那个以他为天,心甘情愿的守活寡的傻女人,怎么就不见了呢?
除了失落,他还总有那么一种感觉,感觉自己仿佛失去了什么很珍贵的东西。
从银行走出来,江小禾的手中,多了一本存折。
这存折,是以她的名义开的。
有山前村村长的介绍信跟证明,还有离婚协议书作证,以及袁厂长作保,她顺利在省城的银行,开了一本存折。
存入金额两千三百块钱,余下的两百她放在了挎包里,实际上是收在了随身空间的书桌抽屉里。
江小禾投宿的招待所,就在纺织厂附近,走路不过十五分钟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