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国公府的嫡长女---迎春发财了!(1 / 2)

母亲张氏的死,不管是珠儿,还是元春,亦或者是宝玉,在某种意义上,其实都是从犯,都是帮凶!

他们姐弟三人,但凡劝说过阎氏,阻止过阎氏,阎氏也不至于会那么丧心病狂,肆意妄为。做坏事之前,做恶事之前,必然会有所收敛。

她如果没有穿过来,原主肯定没有救,瑚儿也会被害死!琏儿,会被人教成不学无术的纨绔,被人卖了还乐滋滋的帮人数钱!

如此,张氏泉下有知,必然会恨的死不瞑目。

安国公姚代禅的库房,姚迎春也没有放过!

作为一家之主,在张氏被害的事情上,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长子姚舍被母亲跟妻子斗法,从而养废了。这跟他想要做老好人,两头讨好,枉顾儿子的感受,以及成长路上的种种不正常的事情,有着莫大的关系!

阎氏敢那么嚣张,那么肆无忌惮,也跟他秉持的“不聋不瞎不做家翁”的处事原则有关。

一味的认为,后宅的事情,男人就不该插手,就该全都交给当家主母去管。哪怕是,意识到阎氏对长媳居心不良,对中馈居心不良,也当做没有发现,听之任之。

哪怕是,知道妻子跟二儿媳阎氏,联合起来,想要对方张氏,他也当做不知道,他也乐见其成。

过去,文臣之首的亲家公,也就是张氏的父亲,在姚家需要帮助的时候,都不知道伸出过多少次的援手。

可是,张家遇难,他不说搭把手,反而落井下石!

亲家公,都还没有被定罪,都还关押在牢里,也没有受刑,他就眼睁睁的看着人家的女儿被害死了!

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享受荣华富贵?!

至于父亲姚舍,他不是什么都可以舍去,什么都可以放弃,什么都可以忍让么?!

既然如此,还要金银财宝,还要古董字画干啥啊?!

这个没有担当,没有半点为人丈夫、为人父亲的样子的男人,大可以去喝西北风啊!

姚迎春把东院的东西,收的尤其的干净。

别的人的屋子里,好歹还剩下了一点摆设,可是东院的屋子里,除了卧室里的大床跟被褥,以及个人的衣服鞋袜没有收之外,其余的全都给收走了。

就连姚舍那满后院的小妾通房,也都被夜里出现的“鬼火”,给引去了娘家。然后,打死都不肯再回国公府,嚷嚷国公府里有厉鬼,只要敢回去,一定会丢了小命。

当然了,姚迎春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