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花已经送到了。
换了外套下楼,厉凌烨就有些纳闷了,以前没有与白纤纤结婚之前,他每天最热衷的事情就是工作,除了吃饭睡觉全都让他工作他都乐意,但是现在自从有了小家,感受到了女人和孩子的存在带给他的那种温馨和甜蜜后,他发现,他越来越喜欢呆在家里的感觉了。
那与呆在公司里的感觉绝对不一样。
以前他没什么感觉,是因为每次回到家里都只有他一个人,所以在家里和在公司里除了差了一张床以外实在是没有什么区别了。
但是现在,有了白纤纤和宁宁,他现在已经乐不思蜀的就想呆在家里了。
下了楼,小老板已经抱着一大束的玫瑰等在那里了。
一千块一束玫瑰,收到转帐后小老板以最快的速度骑着摩托车去隔壁街买了一束,成本两百块还配满天星和包装,完美的送到买花的男子手上,他就妥妥的赚了八百块了。
“先生,您的花。”眼看着厉凌烨下来,小老板恭敬的迎上去把花递过去,不久前这位先生和女朋友去他店里买果蔬他记得,这也不是他记性好,实在是这位先生看起来气场太强大,太惹眼,所以,一看之下就印象深刻了。
“谢谢老板。”厉凌烨却是叫人家老板叫得越来越顺口了。
伸手接过,还算是满意吧,虽然不如洛风替他订的看起来更高档一些,但是刚刚他订的时候已经想到了,让洛风订完全来不及,所以有总比没有强,有了他就满意。
那小老板一听到厉凌烨的一声‘谢谢老板’,就开始诚惶诚恐了,如果他没看错的话,厉凌烨身上这一套衣服虽然看不到吊牌,但一看就是价值不菲,这才是低调的不显山不露水的大老板,是他这个开小超市的根本比不了的。
能转一千块让他买一束玫瑰花,一看就是不知道市场行情,不管柴米油盐的贵族绅士。
“先生您太客气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随叫随到呀。”最好每天都能转一千块让他给送一束花,他求之不得呢。
厉凌烨点了点头,接过花,转身便上了楼。
楼门在身后自动阖上,小楼里现在除了他和白纤纤再没有其它人,所以很安静。
“咦,这幢小楼里怎么好象都没什么人住呢?以前那阳台上到处都晒着衣服的。”身后,小老板仰头看了一眼小楼,狐疑的说了一句。
正好隔壁楼的一个大妈经过,便接了话道:“听说被一个有钱人给买下了,然后把里面的租客都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