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重远也没勉强。
余耀有自己的想法,来的时候是沈重远带进来的,那也是没办法。但是,走的时候,再跟着走,那就有点儿不好看了。
这会让人产生他依附于沈重远的感觉。即便是以前,某虽不才,却也从不愿依附于人。
余耀慢慢喝着茶,等人走得差不多了之后,才慢慢踱出二楼茶厅。这时候,忽然有个中年人从后面跟了上来,“小余先生,留步。”
余耀扭头一看,这个中年人长得挺周正,留着精致的三七分头,架着一副银边眼镜,赭色休闲西装,黑裤黑鞋,显得很是干练。
这个人一直在窜货场里,不过话不多,也没出过价儿。
“您是?”
“正式认识一下,我姓周,周青云,那件白玉扳指,是我从濮杰手里买的。”
“老周啊!”余耀脱口而出,以前没见过他,没想到窜货场他也来了!出口之后,又觉得不妥,毕竟和他不熟,叫老周有些唐突,“周先生,幸会幸会!”
“你还是叫我老周吧,亲切。”老周笑了笑,“听濮杰说起过你,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余耀也笑了笑,随后便和老周一起往楼下走去。
老周瞅着四下无人,压低声音笑道,“小余啊,刘大头撅过你一次,你这么快就还了。”
“今儿是赶巧了。”余耀应了一句,“老周,他还想拿你当枪使,你也琢磨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