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白”这号人物感到很陌生,面面相觑。
东子却很轻松地开了口,“我人就在这儿,随便搜!另外,我刚才只是去了趟卫生间,没有离开过茶楼,茶楼里也可以随便搜!”
冯兆宏看着淡定自若的东子,不由猛地清醒了一些。
东子又看向两个警察,“警官同志,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他说我调包抢劫过亿的物品,算不算情节严重?”
两个警察又是一愣,这小子是考过司考是怎么着?不约而同,“算!”
“那好,我保留追究的权利,你们二位,那可真是最权威的证人了!”
这事儿警方只能立案调查了。
根据服务员的口供和走廊的监控录像,东子并没有拉开过皮包,只是捡起并扔给了冯兆宏。当然,监控录像其实拍得并不完全,东子蹲下拿包再起来这个过程,大衣挡住了他的手和皮包。
东子身上和茶楼里,也没有搜出冯兆宏所说的崔白的画。
冯兆宏冷静下来之后,意识到可能茶楼里有接应的!这就说不清了!不过,他又提出了一个关键的指纹问题。
如果东子没有调包他的画,那么现在的这两个装唐伯虎画的书画盒上,不可能有他的指纹。如果在书画盒上能提取到东子的指纹,那足以证明他拉开皮包接触过了!
同时,东子碰过他的皮包,那就应该是皮包上有东子指纹,书画盒上没有,这才能证明东子的清白。
冯兆宏提出这一点之后,甚至略感得意。
东子有可能疏忽指纹的问题!就算上心了,用上了迅速穿脱手套之类的手法,却未必细致区分对待:不能光是书画盒上没指纹,还得皮包上有指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