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之上,霓虹闪耀。
个子不高的黑人少年,和着音乐的节拍有节奏地舞动自己的身体。
还未变声的声线没有成年人的深沉,却多了几分少年人应有的朝气,那份毫不掩饰的青春气息,与舞会的氛围极为契合。
更加绝妙的是歌词,完美地诠释出了青春期少年少女的萌动的心声。
一人漫步的孤独。
格格不入的世界。
打你的电话,你却没有接。
谁都渴望那种距离很远,心却很近的爱情。
但这只存在于梦里。
我到底是哪里对不起你?
而当唱到高(蛤)潮部分——
“Whenthenightfalls,Iwannadancewithsomebody!(夜幕降临,我想和某人偏偏起舞)”
——的时候,全场沸腾。
现在不正是夜幕降临,翩翩起舞的时候。
所有少年少女都忍不住投入舞池,和某人翩翩起舞。
一曲走红。
新生迈尔斯火了,瞬间成为全场瞩目的明星。
是的,迈尔斯,迈尔斯·莫拉莱斯,袁满认识的那位。
唱的歌也是袁满兴之所至教给他的那首《Dancetonight》。
虽然只过去两天,迈尔斯已经将之纯属掌握,还自己编写了一段舞步配合,不知道是黑人与生俱来的天赋,还是迈尔斯本身是个艺术天才。
总之,他成功了。
看学生们,尤其是女生们疯狂的劲头,估计迈尔斯很快就可以实现自己带个妹子离开的梦想,成功摆脱单身狗,加入现充的行列。
这么一想,突然觉得好不爽啊,明明自己从来没靠唱歌把到过妹,明明自己还是单身啊,现充什么的都烧起来好了。
好吧,单身狗怨念什么的只是个玩笑,怎么说迈尔斯也是袁满教出来的,而且抢了他一份机缘,袁满多少有些愧疚。看到他在学校里过得很好,很滋润,袁满也觉得很高兴。
不过,高兴仅限于迈尔斯本身,其他方面就没那么如人意了。
礼堂里的学生很多,气氛也很好,但是少了最关键的那部分——袁满没有找到自己想找的人。
无论是符合特征的人,还是异于常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