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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好。
就这么简简单单。
快乐本就是这么简单,生活其实也是。
所以答应他的表白后,她继续该干什么干什么。
他也没有急着得寸进尺,抱了一会儿就开始翻箱倒柜,看家里还有什么,还需要去买点什么。
真是的,就算答应做你女朋友了,今天尽情撒娇的承诺依然有效。估计是想着见好就收,来日方长吧。
不知道该说是贪心还是太不贪心,但这种矛盾的纠结,她并不讨厌。
把衣服搓洗干净,丢进洗衣机里甩干的时候,她叫了他的名字。
“袁满。”
“嗯?”
“和叔叔阿姨说一下,明天我们回去吃饭。”
“好啊,不过为什么是明天?”
“因为之前是演的啊,笨蛋。虽然他们没有怀疑过,但隐约之间还是会有一点不踏实,以后应该不会了吧,除非——”
“没有除非,肯定不会。”
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会讽刺几句人生无绝对,但现在她很喜欢他这种迷之自信的样子。
记得他一直在追的漫画上有这样一句话:恋爱就是战争,先爱上的人就输了。
最开始看得时候不觉得,但现在越想越觉得不对。
他先爱上的她,所以他输了。
可她觉得自己没有赢,越往后,她就越重视他,现在的话——大概不比他重视自己少吧。
不过就算输了也无所谓,因为她不讨厌这样。
今日的胜负,C.C.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