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夕,好久不见,一起吃个晚饭吧。”
宋年夕黑亮的大眼睛,绽出一抹光。
车祸以后,她卖掉了家里唯一的房子给爸爸治病,自己为了省钱,租了牌楼巷子的一间老式的平房。
平房是个四合院,沈鑫一家就住在里面,她和沈鑫也自然而然的成了好朋友。
“好,今天晚上,我请客!”
沈鑫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丫头片子有出息了,口气也大了。”
宋年夕勾勾唇角:“别揉了,在医院里给我留点形象。”
“你在我这里,没有形象。等我下,我去和兄弟们打个招呼。”
沈鑫说完,就跑开了,再来时,身后跟了好几个尾巴。
她不由的皱了皱眉。
陆续沉沉的走到她面前:“宋年夕,只请沈鑫一个人吃饭,是不是太小气了,我和兄弟们都没有吃呢?”
你们没吃,关她什么事?
宋年夕在心里低吼,目光幽幽地看沈鑫扫过去。
沈鑫心里也很无奈,本来以为打个招呼就能走,没想到陆续非要跟过来。
对于两人之间无声的眼神交流,陆续心里冷笑一声,嘴角微微弯起,“宋年夕,别小气,大不了我请你!”
这和钱有关吗?
和你才有关!
宋年夕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
……
陆续请客的地方,就在医院旁边的海龙王,以吃海鲜闻名。
沈鑫他们一会还要回队,所以没有点酒,用果汁和饮料代替。
宋年夕个子小巧,坐在一群荷尔蒙爆棚的大个男人中间,活像一只小小的鹌鹑。
也不知道是谁安排的座位,把她安排在陆续和沈鑫的中间。
只要往右手边稍稍抬起眼角的余光,就能看到陆续好看的下颔以及……**无比的喉结。
上帝是相当的不公平。
不但给了这个男人家世,地位,财富,还赐予了他完美的绝色容颜,再加上有一副让人坐立不安的身材。
似觉察到她注视的目光,陆续动了动身子,一垂目,便和她的视线对上。
宋年夕立刻偏过脸,拿起杯子装模作样的喝了一口。
陆续勾了勾唇,目光落在她面前的那份大闸蟹上,“怎么,不喜欢吃?”
“懒得剥!”
宋年夕实话实说。
这种耗时间,磨耐性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