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3 / 5)

“我也被抢指过头,那种汗毛倒立的恐惧感……”

“但爱丽丝竟然跟我说,她不害怕,只要你牵着她的手,他就不害怕。我看得出来,那是真心的。所以我没有理由拒绝,只是很伤心,也很开心,很复杂。”

让余欢更意外的是,老丈人要给他们的婚礼出钱。

女方出钱办婚礼,这是西方世界的传统。但是这跟东方的传统发生了冲突,最后老恩格勒特还是以在洛杉矶结婚,就要尊重洛杉矶传统的理由,坚持自己花钱。

最后余欢花钱,也只是在外围花点,主体的费用是老恩格勒特出的。

想花钱,都没地方花。

婚前的准备事情很多,余欢对婚礼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其实并不算太在意的。

余家萱比余欢要在意多了,她每天催促。

看着弟弟步入婚姻的殿堂,姐姐是非常欣慰的。终于她没有辜负叔父的嘱托,让余欢也成了家了。虽说余欢娶的不是一个中国人,这稍稍是有些遗憾吧!

余欢百忙之中,还是要抽出时间去训练,他已经养成习惯了,每天如果不去训练馆留点汗,就浑身难受。这就是习惯的力量,没法改变。

今天余欢是以跟球队新秀见面的理由离开家的,余家萱每天都不断有事情要跟余欢商量,这弄的余欢很烦。余欢又不会跟姐姐发脾气,自然更需要去球馆发泄情绪。

余家萱还跟张风遥说,“我自己都觉得有点过分了,但他竟然一直都没发过脾气。”

张风遥知道男人对婚礼的过程,与女人对婚礼的过程的重视程度是不一样的。张风遥本身是一个很不重视婚礼过程的人,他觉得领了证就成,婚礼从简就行。复杂的婚礼仪式和各种环节,实在是劳民伤财,折磨人。

余家萱是忍不住要麻烦余欢,但她这么麻烦余欢,余欢竟然也没有朝她发脾气。

余欢脾渐好这件事,是张风遥和余家萱觉得这两年来最神奇的一件事情。事实上,所有发生在余欢身上的事情,好像是一系列的奇迹。余欢不是变了一个人,但他好像变异了一样。

张风遥和余家萱在探讨余欢的变化,余欢此时已经去了丰田运动中心,蒙特雷斯-哈雷尔和特里-罗齐尔在等着余欢。

这两人是余欢在选秀大会上,建议安迪-哈格德选下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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