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国际诉讼和谋算(2 / 3)

【拿前朝的剑来斩本朝的官】,就算你在国内打官司赢了,国外一般也不鸟你。

由于司法判决在国外基本上得不到承认执行,一般也只能通过限制离境、扣留护照、缴纳保证金等方式来执行。

在很多时候,被执行的自然人都提出不是公司员工或者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异议,执行时法院面临执行错误的风险。

像【Monsoon】这种小公司,在国内无财产,且掌握不到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赢了也奈何不了它,除非天竺国**愿意配合。

天竺国愿意配合吗?

嗯,天竺国倒是愿意配合国内的企业来收割你钱财!

另一种途径是通过国外法院进行诉讼。

国内法院的判决对方可以不认,但是国外法院,天竺法院的判决【Monsoon】总不能不认吧,这涉及到法律权威性的问题。

不过这种诉讼也有很多障碍。

主要障碍有几个。

一是国外诉讼成本高昂。

在7年前,漂亮国律师的平均收费为349美元/时,律所合伙人律师收费为604美元/时,同时,国外律师事务所也不愿意接受风险代理模式,这就导致这种诉讼成本非常高昂,赢了官司还好,输了,那就亏得一塌糊涂了。

天竺国的律师费虽然没有那么高,不过遇上这种好机会,都不介意宰你一刀的。

当然,这是针对个人或者小企业而已,对于【超群集团】,甚至不用说【超群集团】,对于【大象天气】而言,这点钱都是毛毛雨了。

其实发展到现在,大企业利用自身优势,透过诉讼制度为自己谋利的事情已经是很常见。

尤其是在IT行业,几个跨国手机厂商,今天你告我侵权,明天你告我违法,都快【告麻木】了。

如果是个人或者小微企业,被拖入这种诉讼泥潭之中,只会越陷越深。

通过国外诉讼还有别的障碍,如周期超长。

跨国案件的诉讼周期超长,如果债务方提起反诉,那时间就无法估计了。

但对于【大象天气】而言,这都不是问题。

最主要的一个障碍,其实是这种国际诉讼,要面对的是地方保护主义。

尤其是天竺国这种地方,向来是出各种奇葩和奇案的地方。

比如说【麦当劳天竺分公司】怀疑当地的合资者维克拉姆·巴克什财务造假,于是撤去了他的总裁一职,但是,经过天竺当地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