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了过去,日上三竿之时,女子周围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他们有的一边忙着自己手中的活,一边跟着女子吟唱,有人则是干脆全身心的投入了进来,这些人大部分是一些面色饥荒之人,有的人甚至甚至行动不便,他们在吟唱之中好似忘记了苦难,忘记了饥饿,忘记了身上的痛楚,脸上渐渐的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人们随着女子走过一条街,然后走向下一条街,他们不顾及烈日的炙烤,不顾及干裂的嘴唇,完全沉静在那份自得的世界之中,低沉而悠扬的吟唱声,缓缓的在这不显然的小城中成为了一股热流,陆续有人加入。
就在这时,街的远处走来几名儒雅的读书人,他们有的背着精巧的书箱,有的抱着厚厚的书本,远远的看着那名带头的女子,似笑非笑,似乎看的很认真,听的很仔细,那些目光渐渐的炙热了起来,如日上三竿的烈日般。
但他们并非热衷于女子嘴里的吟唱,更非女子朴素的衣着所吸引,而是对女子那双光着的脚所吸引。
忽然有人说道:“我等皆是儒雅之人,须知凡所行之事,都应礼仪在前,就拿这位女子来说,她为何要光脚,须知着女子光脚视人被视为不雅,岂不亵渎了那朗朗吟唱声,诸位兄台有何看法?”
紧接着,便有人
笑道:“白兄果然高见,以白兄的对诗书礼的厚见,今年进京赶考必定会拔得头彩,最不济前三甲已经不成问题。”
那人摇着手中的书客气笑道:“愚见而已,谈不上高雅,更谈不上及第,只是见着女子装扮实乃有辱我奉天人的气节,愤愤不平才两句。”
很快,一行几人和街上吟唱的人群相遇。
几人离那带头的女子交错之时,俱是被那女子白皙的光脚所吸引,甚至有人嘴里不由自主的发出了啧啧之声:“好美,指如莲藕腕如凝霜,如此还能踩踏凡尘一尘不染,真是一妙人,以白兄的殷实家境,若能得女子日日陪读,岂不是一件妙趣之事。”
“她的声音也如莺歌一样的优美……”
姓白的男子傲然笑道:“一不知廉耻为何物之人,岂不有儒我白家名声,皮囊虽好,但却是身外之物,远不及内在灵魂更让人倾心。”
一行人走过,就在这时,女子停下了吟唱,淡淡说道:“何为廉耻,何为皮囊,又为何要亵渎,如此看来诸位实在配不上儒雅二字。”
白姓男子颇不悦的回头,看了眼女子白皙的双脚,然后哈哈笑道:“姑娘如果不建议,白某愿意赠鞋一双,可当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