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萧然,明明是六月的天,炙阳当空,却莫明背生一股凉意。
刚从面包车下来的六名男子面面相觑,都从彼此眼中察觉到不对劲。
“老大,我们这次选的这个据点是不是有点偏了?”刚从车上下来的小哥搓搓自个的手臂,对刚才看到无脸女心有怯然。
领头的捶了一下他的胸,“别说什么胡话,这个地前天才刚选,是个废了的**场,刚好可以用来藏人,警察想破脑袋都想不来的地方,偏一点是它的首选优点,你倒埋怨起它偏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是……”
“行了,别说那么多废话了。”领头扬手打断了他的话,“有那么多话还不如快点把人带去仓库呢。”
他拍拍手,把现场诡异气氛热了一下道:“来,大伙都快动起来,别傻站在这了。”
众人醒悟,没怪心里那空空的感觉,分成三人与两人,押着紫华和女人向前走。
小路虽是泥路,可杂草先前都被人清理过,走起来倒是不会刮脚。
可是……
一被刮到却会痛得要命。
“噢,嘶,这有什么东西咬我脚了!”手推着女人的男人突然吃痛地停了下来,弯腰查看自己的脚。
只见那有一条犹如被人鞭打过后的血痕,流出来的血还不是红色的,是黑色的,不,准确来说是墨绿色,像刚碾碎了的虫子肚内的汁液。
男人有些吓傻了,傻傻地站在原地不动。
看着紫华的两个男人赶上来了,见他站在原地不动,骂了一句:“快点向前走啊!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条路窄,你挡在这碍眼。”
男人深知自己挡到身后人,怯怯看了眼领头,快步跟上前面的人,心不在焉地推着不肯向前走的女人。
相较于女人,紫华就显得听话多了,不哭不闹,不需要人架着,也能自动自发向前走,全程没有一句怨言。
对于她的安分,领头的十分满意,手摩挲着下巴,突然动了别的心思。
这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人,绝对是他自出生以来见过最美的,比明星还要漂亮,又那么的乘巧,让她便宜别人好像有些亏,倒不如让她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