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6 章 角色对调(1 / 6)

【虽文章有这三处错漏,但张先生的勇气还是值得嘉奖,而错误也没有超出同时代的平均水平,据我知,时外界的雄文也无非是这个套路,追求文采、警句,而无视真实『性』、准确『性』、广泛『性』,张先生的这篇文章还有两点可取之处,已经是非常不易了,第一,指出了法令的编写应该缜密翔实,第二,为来的投稿人提供了经验参考。】

【买活周报欢迎各种来稿,尤其是对政策的反应,会选优刊登,但来稿必须避二十条逻辑谬误,以翔实数据为支撑,以自身立论,便要有自身的数据对比,以下立论,便要有下的数据对比。而若稿件被采纳表,亦有高额酬金,会视文章质量少量增加政审分,请各位踊跃投稿,为买活军衙门查缺补漏,退稿中亦会标明逻辑错误属,以为众活死人知照。】

谢六姐似乎是个脾气当平和的人,她虽不赞成张如的大多数观点,但也未有任何针对人格的贬损,而是客观地进行总结,且还抛出了欢迎投稿的政策,虽这高额酬金到底是多少,没有说明,但也已经足够被夸奖为虚心纳谏了。

屋内众人读完这篇文章,各有感想,除了有些『迷』『惑』的信王以外,王肖乾、曹如的脸『色』颇为凝重,孙初阳倒是有些雅兴,还点评道,“不知买活军是会自行立法,还是挪用《大诰》又或者是仙家典籍。和协议书有关的法令,似乎便是从仙界典籍中摘录,还有他们的婚书,我这几日也找机会看了几篇范文,约定得极为详细,格式和我朝全不同,应当也是挪用之物。”

既已经承认了谢六姐是‘仙界’来客,便很容易从她的统治中看出仙界手笔来,有些衙门的设置,还有本朝的风范,而大多让人感到拗口生硬的用词、语法,包括法令,则很显便是从仙界挪用,因除非官面上,使团成员必须坚持论证反贼的不可持久,私下这样的场,心中想的,口中谈的,便要微妙得多了——若真是完全不合理,仙界怎会有那样的规定,且任何人可以感知得到,仙界比世不知要繁华到哪里去了,可见其种种律令规条也必定有过人之处。

既仙界法令必是有道理的,那么没有道理的,便俨是本朝的规矩了。谢六姐这篇文章不但长,而且出乎了有人的意料,未和张如进行激动人心的雄辩,或者也是因未能放到第一版,而是低调地第七版占了个版面,但其中传递出的种种信息,却让王肖乾这样的正牌进士面沉似水,而一向仰慕风雅的曹如,也跟着惘若失:谢六姐传递的第一个信息,便是买活军重数据而不重文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言权’,隐隐约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