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五章 新正四年(1 / 3)

国安院一直以来包含的工作都很琐碎,既有原刑部负责的刑侦事务,又有地方治安的任务,又有情报特务工作事务,简直是一揽子工程全都在国安院这边。

这次国安院将进行大调整,各地治安刑侦事务还是要有,由国安院下属的公安部负责。

公安部垂直管理国内的各府、各州,规模极为庞大,拥有一定军事作战力量。

解决不了的事情,会由枢密院的地方安全部队进行配合。

第二个部门就是国安部,也就是原来的情报特务部门。

这个部门分布在中原诸国之中,负责对外的情报收集、渗透、特别行动等事务。

也是国安院的重中之重,更是大夏暗地里最重要的一只力量。

第三个部门则是监察部,负责对内行使监督监察职责。

说白了就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监管全国官员和廉洁工作。

到底李成还是把江彬放在了百官的对立面。

没办法,国内没有这个机构肯定是不行的。

不过监察部没有抓捕审判的权力,只有监察审查的权力。

比起大明的锦衣卫和东厂,那权力简直差的不止一点儿。

原来国安院拿过来的审判权,则是划归到新设立的司法院。

这个院中有一个立法部,由国内正直的饱学之士以及司法方面的专业人才组成。

专门为大夏制定相应的刑事、民事、经济等法律,其中也包括李成即将要颁布的大夏宪法。

另外就是司法部,负责于国安院的公安部合作,将公安部查处的案件进行逐一审核和复核,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也严格按照律法,向最后一个环节律法部提请审判。

第三个就是律法部,专门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宣判。

这样就将古代刑侦、调查、审判等工作全部从民政部剥离出来。

民政部只是负责民生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不再管理这些基础的查案、探案和审判工作。

有效的解放了民政官员的精力,也让除枢密院的三大院之间互相有了制衡。

毕竟你地方官员违法,要受到国安院的监督。

想要插手一些案件的侦查,也要经过

国安院这一关。

但是国安院只有侦查逮捕权,但是却没有复核与审判权。

司法院如果觉得案件不对,可以打回到国安院让他们进行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