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全称为战争罪犯,此时并无这个概念,乃是方天定引用后世的词条。
参与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或犯有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违反人道原则等严重罪行,被认为是战争犯罪。
根据义军最新颁布的军法,特地说明了危害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三种罪行。
当然,此条军法,只在义军与赵宋领土范围内有效,对义军和赵宋所有官员将士都有约束力,出了这些地方,此条军法自动失效。
之所以有地域限定,是因为方天定不是傻白甜。
很简单的道理,义军占据天下后,必然要扩张的,在异族地盘上
进行军事行动,若是还收到严格约束,那不是傻白甜是什么?
打个比方,如果一队敌军混同大量敌国百姓隐藏在某个险要处,如果正常攻打,需要付出惨重代价,但是,一把火就能把所有人化为灰灰,怎么选择?
方天定记得不差的话,孔子还是荀子说过“蛮夷非人”这句话,便是这个限定的最好注脚。
其实废话这么多,总结起来一句话,国内老实点,搞事出去搞,只要打赢了,屁事不会有。
蛮夷非人,只是类人。
就是这么简单。
所以,三百余战犯,一路上不断被抽打,各个都是皮开肉绽,满身伤痕。
一路走过来,吃不饱,水也不够,这些人都是步履蹒跚,踉踉跄跄地坚持着行走。
这些人当然想逃,前提是能够逃出去。
双手反剪绑缚,腰间绳索相连,随便你跑,看你能跑哪去。
不得不说,人的求生欲是无比强烈的。
这些人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此刻忍受着痛苦的折磨,却没有一个有勇气**的。
距离城池二十里处,远远看到无数百姓呐喊着冲了过来。
“打死他们!”
“打死他们!”
百姓的呐喊愈加高昂?
张苟喝道:“速速拦住百姓,莫让他们打死了战犯。”
看百姓那架势,便是要打死这群战犯的模样。
士卒也知道打死这伙人是便宜他们,连忙上前拦住。
只是拦不住,群情汹涌,怒火冲天,百姓只顾向前,劝说根本没人听,士卒又不敢用武力,怎么拦?
张苟打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