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回 分田私有(3 / 5)

乞活西晋末 万载老三 2301 字 7个月前

对华兴府做出的贡献,力求做到公开、自愿下的真正公平。

首先,家有丁壮者可独立成户,百姓们可根据自愿选择成为从事农林牧渔的农业丁户还是成为从事工商的非农业丁户。农业丁户可以参与耕田、草场以及桑麻茶果等经济用地的分配,公民还将享受免费保障田待遇。非农业丁户则可视具体条件与贡献情况分配一套规格不等的城市住宅(公民免费、平民低价,五年后可以交易),而公民除了享受养老金或保障粮待遇,还将包分工作。

其次,农业丁户每户除了一间免费村宅,还将享受足够维持生计的,不可交易的法定保障田(公民免费,平民可用半贯一亩的超低价购买保障田)。以一年两季的中田计,保障田每户自带十亩,另**每口五亩,孩童每口三亩累计,譬如一个拥有三个孩子的武口之家将有二十九亩的保障田,亦可折算为相当产量的林牧渔场或桑麻茶果用地。

其三,公民平民的农业丁户,还能以半贯一亩的超低价,自愿享受二十亩自有田的购买配额,以及低价购买对应的牲畜农具,且五年之后方可自由买卖,而华兴钱庄将为此番买卖提供最长五年期的贷款,年息为等同存款的百分之三低息。

其四,五月整编前入伍的血旗老卒(包括烈属),除了免费多得十亩自有田,还将或按承诺或论功或伤亡抚恤,获得一定的免费自有田。此外,大量百姓也将根据、入府时间、担任公职和生产先进等等因素获得一定的自有田奖励,甚或依据《功爵法》评定的荣誉公民等级,获得额外的爵位封田。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土地分配半卖半送,分给寻常百姓们的田地户均仅五十余亩,远少于故往传说中汉初的百亩授田。这固然有纪某人小家子气的缘故,但是,毕竟这个时代农业已经进步许多,华兴府更是采用了众多先进技术的精耕细作,加之乐岛一年两季,田地的实际亩产与所需劳力均与汉初不可同日而语。

同时,分配之后的剩余田地,除了用于军屯、军马场、爵位授地,将留待日后安置新口或新户,但可暂时以二成五地租(含税)短期零散租赁给农户,以保富余劳力有所释放。再说,分给百姓的都是统一开垦过的好田,还配有住宅水车、耕牛、耙犁等工具设施,对于一群本已流落无着的安海百姓而言,已经足够他们喜出望外了。

其五,华兴府将拿出各地的砖窑、石矿、林场、毛皮作坊、食品加工厂、渔船、商船、商铺等等产业,附以相关技术予以公开拍卖,安海与雄鹰各产业也将拿出食品、日化、建材、造船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