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经济纠纷(7 / 8)

饮料里喝出了飞蛾,所以将店家告上了法庭。

而店家觉得很无辜,因为铁罐很严实,看不到里面情形,他并不知道里面有飞蛾,所以,他又将厂家告上了法庭。

同时,厂家和商家,都认为饮料并不是该客人购买,所以,和他并不存在合同上的法律关系。

最后,法庭裁定,厂家和该客人,一样形成了法律关系,判决厂家,直接赔付客人损失。

这使得现今透明玻璃瓶饮料越来越多。

同时,该案也形成了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法律上的“邻居”原则,并不是一定要有契约保证,才形成法律上的关系。

在这个案子里,自己的父亲,就是处于这么一种境地,虽然是给朋友帮忙,但原告方认为,原告和父亲,一样形成了咨询业务上的法律关系。

如此,造成的损失,自己的父亲应该承担。

法庭,基本认同这一点。

“是,原告那边的律师,是这么说的!”魏宝增苦笑。

陆铭点点头:“邻居原则,从内在意义上来说是对的,但实际上,还需要完善,要多加几点测试准则才能更客观的反应事实,我感觉,我有机会说服法官。”

这个案子,是比较复杂的经济纠纷,双方律师都没有申请陪审团审理,都感觉,从法律层面,用枯燥术语说服陪审团太难,陪审团的反应难以掌控。

是以由法官断案。

而就算经济案件,只要一方要求陪审团审理,另一方反对,也是无用。

听着陆铭的话,魏宝增隐隐觉得,这位年轻律师,好像对这个案子真有点不一样的想法。

可是,稳妥起见,自然不能就这样将案子交给他,那简直成了瞎胡闹。

想婉拒,斟酌着措辞,突然想起一事,奇怪的问道:“陆律师,你现在,不有案子在身吗?忙得过来吗?”

陆铭点点头:“我律师所还有两名律师,大部分时间,可以让他们出庭,我请半天假,一堂时间足够了,如果一堂的时间不能说服法官,再多时间我感觉也没用。”又问:“主审法官是谁?”

魏宝增立时无语,我这人命观天的事情,你百忙中抽出半天时间给我?心下更是摇头,随口说着,“是北关法院的首席,克莉丝汀法官。”

陆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