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让陆大刚坐在温止陌的马车外面,和那赶车的小厮坐一起。
温止陌自然二话不说。
小厮也很愿意,因为不仅有人陪着自己吃灰,还能时不时聊聊天。
白笙私下也和陆云他们解释了为什么要留着陆大刚。
陆云赞叹不止,说嫂嫂处事真高明,用敌人的敌人去对付敌人,不用自己出手,就可以置敌人于死地。M.
嗯,他学到了。
以后他要做了将军,一定要像嫂嫂这样,多用智慧,借力打力。
一夜之间,陆大刚化身为世界上最识眼色的人。
早上,往车上搬抬东西时,他抢着干活,甚至从别人手里抢活干。
不管多重的活,他拖着一条瘸腿,咬着牙也要干,而且劲头十足。
而且,他甚至能准确预判大家接下来要干什么,然后抢在第一时间去帮忙。
简直体贴入微,卑躬至极。
温止陌惊叹,陆野的这个同乡手脚太勤快,简直就是他们肚子里的蛔虫。比他娘在世时还对他体贴。
铜铁感受到了巨大的危机,这人横空出现,事无巨细地抢活,是不是要抢他们的饭碗?
所以二人也愈加尽心尽力,他们绝不能被这个新来的比下去。
白笙也给陆大刚准备了一个饭碗,每顿饭,陆大刚也能吃饱,他过上了这辈子都梦寐以求的奢华生活——吃饱饭,每顿有肉吃。
越是这样,他越后悔自己眼睛瞎,为什么一开始就没有紧紧抱着陆野这棵大树?
黄沙村里的陆丰收和李强两人弃暗投明,早就能吃饱饭了,而他这个绝世傻狗,还跟在张兰兰那个**女人的**后面舔人家舔屎。
真他**蠢啊!
陆大刚捶了自己两拳。
还有他的娘,跟着张兰兰出来时,他娘虽说也熬不了几天了,可毕竟还有一口气,他这个不孝子,竟然为了**女人,连亲娘都舍弃了。
想想娘临死前的绝望和伤心,陆大刚很想一拳捶死自己。
真他**后悔啊!
陆大刚再次给了自己两拳。
虽然能吃饱饭,陆大刚从来都不和大家坐同一桌,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和位置,他不配和人家坐一起。
所以,每次吃饭,他都是端着饭碗远远蹲着,最好不要给人家一丝一毫碍眼的感觉。
连闪电和暴雨,他都不敢和它们平起平坐,他就是一个卑微苟活的人,这一点他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