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4章 《大明官吏财产申报法》(1 / 3)

就算不说秋税,只计算夏粮。

明朝万历以前,朝廷征收的是实物税。

也就是粮食、布匹、丝绸、茶叶这些。

民间交给朝廷中央的农业正税,加上三饷,明朝定下的是平均数是——每亩地九斤多粮,不到十斤粮食。

为了便于计算,按照十斤取值。

一石粮食,则以麦子、米的150斤重量计算!

(石是容积单位,稻谷、麦子、米、杂粮,重量都不一样。)

就不说崇祯十三年、十四年,那杂粮高达一斤粮食一两银子的恐怖价格了。

就只按照万历末期以后,通常一两半银子,能够购买一石粮食的价格,来兑换。x33

十斤粮食,折合成铜钱,是53枚。

一亩地需要缴纳53枚铜钱。

一斤粮食,在明初的售价是不到2枚铜钱,明末非崇祯13/14年外,大约在5枚铜钱左右。

从这里就可以看到,明代皇室制定的税收,并不高。

但是!

就算按照一亩地产出只有一石来计算,收入800枚铜钱(明初铜银折合是1000左右),在加了三饷的情况下,缴纳53枚铜钱。

正税税收仅仅只有6625。

在加了三饷的情况下,明代正税约为十五税一。

也就是说,被黑上天的明末三饷,导致民不聊生的说法,完全经不起推敲!

按照这个被“公认”崇祯“横征暴敛”,导致明朝灭亡的定额——

——大明正常税收,就算不计算江南地区,单单农业税,也该高达七千五百万两银子!

这个数值,恰恰与明初朱元璋、朱棣时期,高达两千多万石的税收粮食总数,对应上了!

也就是说,从田亩数来反推税收数据的论断,是正确的。

然而呢……

崇祯也就能收到三四百万的银子!

“横征暴敛”,“导致大明灭亡”的明末三饷,每年超过七千余万两白银……

再退一步!

就算按照正常年景,粮价大约08两一石来计算——

单单正税税收,也该超过了三千万两白银!

结果呢?

崇祯只能拿到三四百万的正税!

其他的……全中饱了官员的私囊!

……

朱由检不是**,稍微一盘算,就明白了这里面的蹊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