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擦亮眼睛好好儿挑一个白马王子。
这个白马王子最好不是圈中的人,因为要是两个都是演员,必定聚少离多,感情难以维持,娱乐圈离婚的夫妻实在是太多。
这个人最好是商界的,这样一来她可以安稳地在家相夫教子,觉得无聊了可以偶尔出去拍拍戏。
所以,在她考察的所有跟她有瓜葛的男人当中,程一鹤排在第一位,他年轻有为、富可敌国,是圈中众多女星爱慕的对象,也是嫁人的首选之人。
她比他只大五岁,这年头,女星会打扮又会保养,根本就看不出年龄差距来,只要性格合拍一切都不成问题,再说了,她跟程一鹤可是门当户对。
可这人偏偏又是个花花公子,看现在他看李恋籽的眼神都有些迷醉,男人真没几个靠得住的。
她已经等了他好几年,等他慢慢收心,可这个希望一再落空,他还是那个满嘴花言巧语没一句正经的公子哥儿。
看着台上的李恋籽,满满的胶原蛋白,脸上像是掐得出水来似的。
年轻就是好啊,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浪费。
不像她,谈个恋爱都要瞻前顾后,深怕误了自己的终身。
她恨得掐着自己的手,不一会儿她的手背留下了深深的指甲印,疼痛让她停了下来。
李恋籽从台上走下来,此时的她如沐春风,她从上官悠然身旁走过,像是一个胜利者向一个失败者示威。
上官悠然瞥了她一眼,心中想着,“咱们走着瞧,我定不会让你攀上程一鹤这棵大树的,别高兴得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