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而是觉得偷东西比较好玩。就跟我们回味看课外书的时候一般觉得躲开老师的视线偷偷瞄一眼的感觉最爽一样。
将偷鸡摸狗之辈的罪行叠加到“怪物”身上并不公允,不过村民们一口咬定,谁也无可奈何若是让那“怪物”得知自己突然背上了这样一口黑锅,估计就不只是“偷鸡摸狗”这么简单了,“偷人”也不一定。
人类是恐惧未知事物的,越是能掌控的、好相处的生物越能贴近人类生活,比如猫狗等宠物。
而这怪物天晓得它会不会吃人?
别的不说,光就它那堪比虎豹的体型,实在无法带给村民们安全感。虽然它头上好像长着鹿角一样的东西,可能是草食性动物,而且近些年来鹿茸的市场价逐年走高……咳咳,歪楼了。
总之,像这种不确定身份的大型猛兽?,对待它的最好方法就是见了面给它一枪。
至于它是某种保护动物或者未知生物的可能性,不能排除,但丝毫不影响见了面给它来一枪古往今来保护动物很多时候是从标本开始的,即使是再珍稀的动物,除非杀了它以后就绝种了,“保护者”都享有制作标本的权利。
有道是“生命短暂,标本长存”,由此看来,几年前一知名鸟类学家将某种全世界已知仅存两只的蜂鸟打死一只制成标本的行为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ノ'
见警方“不作为”,双红村民决定自己动手了。村里有几户人家还暗留着几十年前的**,有事会乘着天气好出去打猎,这会儿该请他们出手了。
至于那怪物是否保护动物、会不会反杀等问题,他们并没考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