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实际“情报收集者”的身份构建起地宫与外界的联系、让这里的主事人做到“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的程度,黄熙确切的说应该是地宫主人只用了不到一年半的时间。
这一年半的时间里,他投其所好,花了大量财力和精力为“oss”购置了十几具百年级异类生命的尸体。尽管有两具被有关部门截胡了,也算在可接受范围以内了。
没错,正如前文宗冥的第七识预知的那样,这位神秘买家收集那么多百年级尸体确实是有此爱好。
至于为何短短一年半的时间买了那么多……古代皇帝喜欢某物,下面的大臣们岂有不争先恐后买来孝敬给他的道理?
甭说皇帝了,当代有些长得好看的女生喜欢某物,只消把这一嗜好让某些男生知道,自会有人省吃俭用的掏出钱来将其买来送给她……以前投其所好的大臣这类行为叫“溜须拍马”;现代这类叫“舔狗”。
至始至终,舔狗的命运已经被安排了: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其实光从这事来分析,“买家”的行为并不能说太恶劣:它犯什么法了?
倒是黄熙的行为要严重得多吧:
侮辱尸体罪、组织倒卖人?体器官罪、欺诈罪针对盗墓者的、反人类罪……
“买家”顶多构成“购买人体器官且影响极其恶劣”、侮辱尸体罪、反人类罪它不是人,这条作废……实在没罪名可找了,再把它侵占地宫的行为拉出来审判: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且行为特别恶劣、违章违建等。╮ ̄⊿ ̄╭
不过,在这事上它不是主谋可不代表他就能逃脱制裁了,好歹也是活了这么多年的老怪物,身上多少留下了案底的。
好好的地上不住,非要住在暗无天日地宫里,这不足以说明问题么?鉴定完毕,就是心虚!
这只老怪物身上绝对有大把“黑料”可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