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3章 合作条件(4 / 4)

收取的费用。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不,接下来还有扣率(销售商品扣掉的提成),附加扣率(结账之后还要扣一遍),有条件返利(超市完成了企业的销售计划,企业要给予超市的返利),无条件返利(企业无法完成超市的销售计划,超市要扣除的返利),年终返利(企业的年销售额结算之后给予超市的返利),产品指定(供货商必须在商超购买指定的物料等费用),过期商品损失(产品的保质期过期之后,商超因此产生的损失费用)。

光是这十几种扣费用的名头,就足够无数供应商头疼了,而通过这些名头,超市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采购成本降低到50%以下,毛利率提高到50%以上了。

问题是,像是蔬菜,生鲜产品,日用百货,包装食品等等,这些传统的超市里面的商品,其本身就是考虑过超市的上架成本的,可以承受这样的成本。

同时这些产品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要求的是大批量的走货,而这样的条件只有大型商超能够完成,所以这些传统的超市商品,哪怕硬着头皮都要进入商超。

可是昂贵的电子产品就不一样了,你要是敢扣掉任何一个电子产品一半的售价做为利润,这些电子企业分分钟倒闭给你看。

另外电子产品网络类电子产品是很难走量的,他们的销售场景,更应该是在各种的城市CBD,搞一个装修华丽的展柜或店铺来进行销售,放在商超反而会降低产品的品牌价值。

所以除非是这些电子厂家脑袋摔坏了,否则绝不可能在商超这种鬼地方上架自家的产品,除非商超能够按照生产商规定的利益分配模式来分配,但这对于强势的商超来说又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这第二条,罗伯·沃尔顿还真得求着黄鹤,否则就算是沃尔玛,也无法办到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