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爷弯起手背支着下巴,眸光无奈,“否则呢?我还能继续当我的明三爷吗?说真的,当明三爷好是好,但一直这样掩人耳目乔装打扮,累得很,我做梦都怕被人识穿。”
“当不了明三爷,那就当明四娘,明三爷死了,他的妹妹明四娘接手生意不是很正常吗?”
“费这么大周章就为了赚几个钱?锦书你脑壳是不是坏掉了?”
锦书说:“我脑壳没话,你在装糊涂,做生意不是你的无奈之举,是你喜欢,你喜欢做生意,你喜欢拼搏扩展,你喜欢事业带来的成就感,你和敏先生根本就是同一类人。”
她说白了,就是事业心很重的人,放在现代,那就是事业女性。
而当皇后不是事业,是身份,她从来困于皇宫里的斗争。
三爷摆摆手,“小锦书,你别给我说这些,人啊,最怕的就是有太多的奢想,我不否认你说的话,我确实是喜欢做生意,喜欢驰骋商场,但我有我的身份,从我进宫那一刻就已经注定的,落叶归根,我死也是要死在宫里的,这是我的宿命。”
“除了喜欢做生意,”她继续说着,“我也想像你和温素山一样,有个互相喜欢的人,相伴过一辈子,我曾瞎了眼喜欢陛下,他让我失望了,伤透了心,但我其实也不甘心,难道我就不配得到一个好一点的?”
她摊手,一脸的认命,“但那又如何呢?我能跟上天撒泼打滚讨要吗?何必折腾?就这么挺好的,费心费力,等我那好儿子当了皇帝,我就站在后宫最高的地方,俯瞰外边的世界,哇这么大的世界,都是男儿们的世界,下辈子我投胎即便是当狗,我也要当个公狗,**个体统,这两个字把我捆死了。”
“当了公狗之后,我也不会找很多小母狗,我一辈子就守着它,它死了我就给它当鳏夫,多美好的日子啊。”她做梦幻状态,但一时便收回,“不过那是下辈子的事,先把这辈子过完再说。”
锦书拿起一杯茶喝,也不知道是谁喝过的,但不是紫衣就是三爷的,她渴。
只问一句,她比巴比巴地说了一大堆,都只想自圆其说。
实则当初退回宫中,是她觉得自己的病没救了,以为自己是要死的,所以她舍弃一起灰溜溜地回宫等死。
她最后说的不甘心,不要说她,任何一个在爱情里受过伤的人都会不甘心,更何况她在外这么多年,见过世面,再回到鸟笼里,说什么都都不忿。
说了那么多,其实她的意思就只有三个。
第一